废旧电瓶不是你想卖 想卖就能卖……查处一起非法回收废旧电瓶案
发布时间:2019-01-26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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废旧电瓶不是你想卖 想卖就能卖……义乌市查处一起非法回收废旧电瓶案
现在电动车越来越多,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那么电动车更换下来的废旧电瓶又去了哪儿呢?近日,义乌市环境监察大队联合义乌公安查处了一起非法回收废旧电瓶的案子,一起来看看怎么回事……
1月22日晚上10点左右,义乌市环境监察大队接到群众举报称江东街道后湖村附近堆放了大量废旧电瓶。执法人员赶到现场时,发现一辆货车正在卸废旧电瓶,经现场调查询问,当事人金某驾驶货车从东阳市李宅村某电动车专卖店处收购旧电瓶,然后将收购来的旧电瓶暂存在江东街道后湖村一处空地。
经鉴定,现场共有废旧电瓶200个,每个重量约25公斤,分两次运往该处暂存,计划在义乌寻找托运站运往安徽合肥处置。义乌市环境监察大队执法人员立即联合公安部门,对当事人和现场废旧电瓶进行扣押调查,并联系义乌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将现场查获的200只废旧电瓶运至有资质的单位妥善处置。
废旧铅酸蓄电池属于危险废物,若随意处置,里头的酸性电解溶液及重金属将对土壤、地下水等造成危害,此外,污染物质还将通过农作物、水产品等进入食物链,最终影响我们的身体健康。所以,废旧铅酸蓄电池必须交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统一回收处置。
本案中,当事人金某无经营许可证从事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处置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七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三倍以下罚款。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力度,严厉打击涉固体废物环境违法行为,特别是非法处置危废等严重危害环境的行为。接下来,金华市生态环境局义乌分局将针对电动车行业开展业务培训,指导相关店铺经营者规范管理,提高废旧铅酸蓄电池产生、收集单位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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