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材料中污染物排与实际排放数量不一致,3企业被撤销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9-01-24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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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3企业被撤销排污许可证


    本报讯(记者 汪曼莉)1月22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获悉:根据该厅对2017年核发的378家排污许可企业开展的质量检查情况,以及随机抽查的32家排污单位现场检查情况,陕西嘉惠矿业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企业因相关问题,被省生态环境厅依法撤销其排污许可证。

 
  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推进排污许可制改革的工作部署,全面提升排污许可证核发质量,发挥排污许可证改善环境质量作用,省生态环境厅对2017年核发的378家排污许可企业组织了两次质量检查工作,并随机抽取32家排污单位进行了现场检查。检查发现,陕西嘉惠矿业技术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的大气污染物有组织排放情况、废水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与实际运行中的治理设备不符;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排污许可证申请材料中的主要生产设施及污染治理设施与实际运行中的生产和污染治理设施不符;陕西省商南县秦东集团东岗水泥厂排污许可证
申请材料中的大气污染物排放口数量与实际排放口数量不一致、无组织排放治理设施与实际情况不符。 


  针对存在的问题,省生态环境厅依据相关规定,依法撤销陕西嘉惠矿业技术有限公司、陕西亿农高科药业有限公司、陕西省商南县秦东集团东岗水泥厂3家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并在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上进行了公告。按照《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规定,上述3家排污单位在尚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前不得发生实际排污行为。


来源:陕西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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