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内的行业 但是有排污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么?

发布时间:2019-01-18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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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教咨询: 

情况说明: 

1.某公司实际有排污行为(主要排放工业废气:VOC、非甲烷总烃、颗粒物、苯系物等,均在限值内),但公司申请营业执照时填写的行业分类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 
        2.某公司所属的行业分类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中,但公司实际有使用少量油墨进行丝印移印等活动; 
        3.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是看行业分类是否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还是需根据公司的实际经营活动来判断 
咨询问题: 
1.情况1,是否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 
2.情况2,是否需要取得排污许可证,或者简化的排污许可证? 
3.情况3,实际执行过程中怎么判断是否需取得排污许可证? 

以上,盼回复,非常感谢!


答复:

您好!一、《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规定,排污单位应当依法持有排污许可证,并按照排污许可证的规定排放污染物。应当取得排污许可证而未取得的,不得排放污染物。排污许可证中明确许可排放的污染物种类、浓度、排放量、排放去向等事项,载明污染治理设施、环境管理要求等相关内容。二、《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2007年版)》(环境保护部令第45号)对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相关行业,以及实行重点管理和简化管理的分类要求做出明确规定,排污单位应结合实际情况,对照名录确定是否纳入排污许可管理,以及实行何种管理类别。三、具体的有关事项,请进一步向排污单位所在地的市级环保部门咨询。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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