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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自行编制环评的公参怎么做?请看环境部官方发布的公参图解
发布时间:2019-01-04 来源:企事业环保
通知|第二届全国VOCs污染监测与治理创新发展论坛(深圳,1月19-20日),欢迎联系吴老师18010400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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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图读懂《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将于2019年1月1日开始实施。
来源:生态环境部
起航2019,共襄VOCs行业盛会
会议主题:后“大气十条”时代,VOCs污染减排与控制的新机遇新挑战
聚焦热点:面对今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新形势、新要求和新任务,后“大气十条”时代,我国VOCs排放现状和发展趋势?国家和地方出台的最新法规政策会带来怎样的机遇挑战和产业格局?如何加强VOCs的精准治理工作?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VOCs监测和治理方面的技术、装备、材料存在哪些不足,如何解决?这些问题是政府、企业和行业共同关注的焦点,也是本次大会重点讨论的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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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会议注册、征文和委员增补等↓↓ |
1、会议有关的组织结构、会议内容和议程安排以及“青年优秀论文”征集、创新发展成果展示等事项,详见年会方案(附件1);
2、请专家学者、会员单位代表积极参加;会议名额有限,注册事项见年会方案(附件1);请于1月15日前传回执表(附件2);
3、专家委员增补:邀请VOCs减排与控制领域有副高级以上职称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尤其在涉VOCs重点行业有实践经验和优秀成果)增补到“中华环保联合会VOCs污染防治专业委员会第一届专家委员会”享受专家待遇,请本人认真填写推荐表(附件3)并经秘书处审核后确定专家委员人选。
—详见文件通知(中环联字【2018】88号)
·尹老师 手机:13717838339(微信同号)
·张老师 手机:13601204337(微信同号)
·曹老师 手机:18701185183(微信同号)
✍索报名表,发"单位+姓名+职务+手机+邮箱"到vocs-acef@foxmail.com
·吴老师 手机:18010400878(微信同号)
会议期间将举办大气污染防治暨VOCs污染治理与监测新技术、新产品与新仪器成果展示活动,推广优秀环保技术和成功经验。
(效果图及现场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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