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排放和处置废酸7人被提起公诉

发布时间:2018-12-14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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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7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庭审现场。 钟欣 摄

中新网成都12月14日电(记者 张浪)记者14日从成都市青白江区委宣传部获悉:成都市青白江区人民法院日前公开开庭审理一起非法排放和处置废酸的污染环境案,被告单位成都方鑫冷轧薄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方鑫公司”)、被告人张某等7人因涉嫌污染环境罪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

公诉机关指控,2016年11月至2017年12月16日期间,方鑫公司为降低生产成本,获取高额非法利益,由被告人邱某某(方鑫公司副总经理)与被告人张某(什邡市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先行协商,并报经被告人汤某某(方鑫公司总经理)同意后,在明知张某未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将方鑫公司生产过程中所产生的废酸以180元/吨的处置费交由张某处置。后张某安排被告人陈某某(司机)、李某(司机)共同驾驶套牌罐车、被告人干某(司机)驾驶罐车前往方鑫公司装运废酸,并运往被告人潘某某经营的位于某市洗石场等处非法排放和处置。在此期间,张某安排陈某某、李某、干某等人从方鑫公司转运废酸共计4382.36吨,全部以排放的方式非法处置,收取处置费777174元。2017年12月18日—2018年3月5日,上述被告人陆续被公安机关抓获或投案。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单位方鑫公司和被告人张某等7人违反国家规定,非法排放、处置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其行为均已触犯刑法的有关规定,应当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控辩双方举证质证、激烈辩论,充分表达了意见。成都理工大学教授牟子申作为专家证人出庭作证,就相关专业问题接受了控、辩双方的发问。

因被告人数众多,案件复杂,庭审结束后,法院宣布休庭,将择期宣判。成都市青白江区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80余人旁听了庭审。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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