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局取消排污权前置审批等八条措施
发布时间:2018-12-10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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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动态】厦门市环保局出台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八条措施
供稿:厦门市环境保护局规划财务处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二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生态环境保护“严管”和“优服”相统一,深入开展“企业服务年”活动,积极做好重点企业服务保障,构建新型“亲商助企”活动机制,着力推进“双千亿”工作,助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加快建设高素质高颜值现代化国际化城市。近期,厦门市环保局出台进一步优化重点企业服务保障八条措施。
一是建立重点企业名单。将全市95家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的工业企业纳入服务保障重点企业,定期动态更新企业名单。二是健全挂钩联系机制。建立市、区局两级领导班子包片挂钩重点企业制度,实行“一家重点企业、一名领导联系、一组干部服务”。三是落实走访调研制度。明确领导走访企业频率,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及企业诉求等情况,切实指导企业落实到位。四是优化环评审批服务。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启动特别程序服务重点企业改扩建项目环评,助推项目落地实施。五是做好环境要素保障。全力保障重点项目5类重金属总量和储备排污权,提速审核排污权,取消排污权前置审批,减轻企业沉淀资金压力。六是加强政策技术辅导。面向重点企业深入开展 “三送”(即送环保法律、送环保政策、送环保技术)活动,充分发挥市环科院和环科学会技术力量作用,实施靶向精准指导。七是提升污染防治设施。加大环保专项补助资金倾斜支持力度,积极鼓励重点企业自觉开展污染防治设施提升改造、清洁生产和绿色循环利用。八是完善监管执法方式。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实行重点企业差异化管理。
来源:厦门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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