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回复: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

发布时间:2018-12-07   来源:企事业环保

环境部发的环保台帐表格word版下载,请加微信sthjb8

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  企事业环保


小提示:欢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保智收藏了新司法解释等,可以查阅环评分类。

 免费环评、验收、台账、“三废”处理、危废出路等咨询,请加微信sthjb8或者电联18143461028

2020年更换国家排污许可证前政策

我公司排污许可证2019年8月份到期,至2020年更换国家排污许可证前这段时间是否需要申请地方排污许可证,目前是否有相关的法规政策?


答复:

您好!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7〕29号),我省全面实施国家排污许可制。根据《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8号)第三条,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以下简称排污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申请并取得排污许可证;未纳入固定污染源排污许可分类管理名录的排污单位,暂不需申请排污许可证。谢谢您的关注和支持!

来源:广东生态环境厅

点击阅读原文看精彩评论


明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图频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如不妥,请联系删除。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企事业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