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环保专项执法、固体废物“清废”专项行动
发布时间:2018-11-20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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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紧盯环保目标力争打赢年度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8年,兰州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断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为有力抓手,在省厅的帮助指导下,紧盯年度总目标,继续发扬兰州治污的优良作风,坚定信心,持续发力,重拳出击,对标环保目标责任书中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和气、水、土等重点环保建设项目,力争全部按时限要求完成。
一是紧盯效率提升,“重举措,破坚冰”强力推进环评“放管服”改革。兰州市深入贯彻落实环评“放管服”改革。“破坚冰,放大招”转变思路,提出具有“里程碑”意义的11项举措,为企业卸下包袱,轻装上阵,清除环评审批程序繁杂、耗时过长的“中梗阻”,确保重大项目早日“落地”建设。打开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真放实减,求得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的“最优解”。强化放管并重,狠抓事中事后监管,从根本上提高监管效能,切实管住、管好、管到位。持续转变作风,在重大项目、民生工程、扶贫项目审批过程中开通“绿色通道”,实行告知承诺制的报告表类项目当日受理,当日办结;其它报告书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60个工作日缩短为15个工作日;报告表类建设项目审批时限由法定30个工作日缩短为10个工作日,使服务距离更加贴近、服务品质更加优化、服务保障更加贴心、服务满意率更高,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提高的公共服务需求。2018年至今共完成建设项目审批89个,其中报告书40个,报告表49个。
二是紧盯质量改善,“重科技,严防守”持续推进空气质量达标。截止2018年11月11日,兰州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同比减少15天,为197天,考核达标率(剔除沙尘天气影响)72.2%;6项主要污染物指标中,PM10、PM2.5平均浓度为92μg/m3和41μg/m3,同比分别下降12.4%和8.9%; SO2、NO2、CO(第95百分位数)、O3(第90百分位数)浓度分别为19μg/m3、51μg/m3、2.2 mg/m3和170μg/m3,其中SO2同比上升18.8%,O3浓度超标且同比分别上升4.3%;CO同比下降4.3%,NO2 同比下降3.8%;全市综合质量指数5.69。未出现人为因素导致的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气,PM10、PM2.5年均浓度预计可超额完成年度指标。
一是保障经济建设与治污工作并驾齐驱。杜绝施工工地“一刀切”式的管理模式,在督促监管施工工地严格落实“六个百分之百”抑尘措施的基础上,鼓励其24小时不间断施工,保证经济建设。
二是全面推进工业污染治理。兰州大唐西固电厂9#机组、兰铝自备电厂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有序推进,二热电厂上大压小异地搬迁建设项目进展顺利。
三是加强臭氧前体物控制。针对近年来夏季臭氧污染持续加剧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制定方案和预案,源头控制前体物挥发性有机物、氮氧化物的排放总量。
四是开展居民散煤削减及燃气锅炉低氮改造。2018年兰州市计划改造6万台燃煤小火炉、1.5万个农村土炕,目前进展顺利,冬季城市居民散煤用量可控制在15万吨之内,较2016年减少50%。同时针对我市燃气锅炉改造较早,氮氧化物排放水平较高、冬季氮氧化物上升的问题,申请省级专项资金、配套市本级资金开展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试点工作,目前已对主要国测点周边700蒸吨燃气锅炉实施低氮改造,以削减冬季氮氧化物排放。
三是紧盯源头管护,“重协同,强排查”全力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水十条”。制定印发了《兰州市2018年度水污染防治行动工作方案》,截止11月1日2018年确定的29 项年度重点工作任务目前已落实完成13项,18个重点工程已完成12个,剩余任务和项目均在稳步推进完成中。
二是开展饮用水水源地专项行动。制定印发了兰州市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专项督查行动等,按照周抽查、月调度、月通报原则,对全市水源地进行现场督查检查,及时整改存在的问题,并通过国家专项督查组、包保组等专项检查组对我市水源地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的4轮督查,全市饮用水水源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三是持续推进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制定印发《兰州市2018年度枯水期水污染联防联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市级领导小组,组织开展2018年度枯水期岸门桥水源地上游水污染联防联控工作,确保黄河干支流水质安全。
四是全面开展涉水工业企业排查。多次组织市、区(县)两级环保部门开展涉水工业企业联合排查,严厉查处偷排、私排污水及破坏市政排水设施行为,进一步改善了黄河兰州城区段两岸生态环境。各区县加大对辖区内重点工业企业管控力度,确保各类水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废水达标排放。
四是紧盯问题整改,“重督查,压责任”有效推进自然保护区问题整改。在2018年“冬防”工作动员大会上,兰州市委市政府就生态环境部“绿盾2017”、“绿盾2018” 专项督查中指出的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问题,明确要求在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各项整改任务方面,必须站位高远、立场坚定,必须头脑清醒、态度坚决,决不能抱有任何侥幸、存有丝毫幻想,决不能讲条件、打折扣,确保每一项整改任务都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后患。2018年开展全市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整改专项督查工作联合检查15次,专项检查30余次,累计180余人次。截至11月12日,省林业厅通报兰州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13类123个,已初步完成整改91个,占总数的74%;正在整改23个;划转武威市整改的9个,两市共有问题3个(核心区农牧民住房、缓冲区农牧民住房、放牧问题)。
五是紧盯环境监管,“重执法,强震慑”坚决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一是强化监管执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印发了《兰州市继续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专项活动实施方案》,并多次与检察院、公安、国土等部门召开联席会议,不断加大执法力度、提高执法水平。截止11月1日,共查办非法占用农用地6起、非法采砂4起、非法占用林地50起、环境违法企业82家,移交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9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 36 起,罚款总额达310余万元,适用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2起,有力的打击了各类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行为。
二是深入开展各类专项行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为进一步加强排污企业环境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上半年与下半年分别组织开展了为期3个月的打击违法排污“铁拳”专项行动和遏制环境违法行为保障人民群众合法环境权益 “重拳”专项行动,共出动检查人员37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51家次,共发现193件环境问题,立案查处48家,罚款金额219.01万元,查封扣押6家,责令改正85家,移交移送10家,停产整治3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砖瓦行业环保专项执法、固体废物“清废2018”专项行动、饮用水水源专项行动,结合市委市政府“转变作风改善发展环境建设年”活动,将以往以罚代管改为“以服务为主、以罚款为辅、助力企业发展、达到经济环境双盈利”模式。
三是立足群众利益,及时反馈信访。2018年截至11月1日,兰州市12369环保举报管理平台共计投诉1727件,其中电话投诉件共计922条,微信投诉件共计687条,网络投诉件共计118条,均及时办结及时回复,办结答复率100%。
四是环境应急管理水平不断加强。制定印发《兰州市2018年度环境安全隐患督查检查工作方案》等,强化监管执法,不定期抽查即改环境安全隐患;加强预案管理,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建设环境应急物资库,提高环境应急响应能力和应对水平;严格值守制度,尤其汛期组织对全市隐患较大或重大企业进行排查,全力保障环境安全;2018年,共妥善应对处置突发应急事件6起,均不属环境事件,未对环境造成污染。
六是紧盯环保宣传,“重普查,强观念”全面构筑环保工作新理念。兰州市充分认识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的重大意义,不断强化做好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和普查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在确保高标准、高质量、高水平的完成入户调查工作的同时,将环保知识和理念带到千家万户。借助“6·5”世界环境日、环保志愿者行动等载体,进一步强化环保宣传。通过在中环报、中国环境网等各大媒体上对在病床上依然牵念工作的环保老兵马敏泉的先进事迹报道宣传,彰显一代环保人无私奉献、顽强拼搏的精神风貌,引起社会强烈反响。
借助生态环保体制改革的强劲东风,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在省市委、生态环境厅的正确领导下,兰州市进一步坚定信心、强化担当,创新举措、狠抓落实,盯紧总目标,决战四季度,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这场硬战,决心以优异成绩为2018年度各项环保工作画上圆满的句号!(兰州市环保局 供稿)
来源: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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