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对铸造、水泥、焦化等9类,拉网式排查,对未列入排查清单中的工业炉窑,全部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实施停产
发布时间:2018-11-05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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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环境违法行为从严从重处罚
11月2日,记者从2018~2019年全区冬春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获悉,从2018年10月1日起至2019年3月31日,我区开展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通过加强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大气污染的严格管控,进一步巩固提升环境空气质量,力争使全区PM10和PM2.5平均浓度同比分别下降3%、2%。
攻坚行动期间,我区将突出加强燃煤污染治理、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大气面源污染综合治理、工业企业错峰生产、机动车污染防治。在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方面,我区将加强“散乱污”企业整治,各地将进一步排查“散乱污”企业,11月15日前建立排查清单,并建立动态管理机制,杜绝“散乱污”项目建设和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2019年1月1日起,银川都市圈区域火电、钢铁、水泥、石化等行业和燃煤锅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三类大气污染物排放全部执行特别排放限值;各地将以钢铁、有色、建材等为重点,对涉及钢铁、铸造、水泥、焦化、电石等行业,按照熔炼炉、熔化炉、加热炉等9类,开展拉网式排查,建立详细管理清单,对未列入排查清单中的工业炉窑,全部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在强化面源污染综合整治方面,我区将加强扬尘综合治理,比如要求各地将扬尘管理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到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对渣土车辆未做到密闭运输的,一经查出按上限依法从重处罚并取消渣土运输资格。在严禁秸秆露天焚烧方面,我区将按照网格化监管要求,建立辖区内秸秆焚烧易发多发区域清单,落实县包乡(镇)、乡包村、村包组、组包地块的分片包干工作责任制,并利用卫星遥感等手段密切监测各地秸秆焚烧情况。此外,在元旦、春节期间,各市、县(区)将科学合理划定烟花爆竹禁放区域和时间。
各地要结合本地产业结构和企业污染排放绩效情况,制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细化落实到企业具体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建立各级生态环境与气象部门信息共享、空气质量会商及重污染天气联合研判预警机制,及时发布预警,同时,夯实应急减排措施,在黄色、橙色、红色预警级别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等主要污染物减排比例分别不低于全社会排放总量的10%、20%和30%。此外,我区将坚持铁腕治污,综合运用按日连续处罚、查封扣押、限产停产等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环境违法行为,同时,加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力度。
来源: 银川新闻网(记者 李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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