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禁止“一刀切”“先停再说”
发布时间:2018-10-24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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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环保督察禁止“一刀切”“先停再说”
资料图
人民网郑州10月24日电 (石国庆)为防止督察过程中出现“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日前,河南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下发通知,坚决禁止环保“一刀切”。
根据该通知,在省委省政府环境保护督察工作中,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依法依规,加强政策配套,注重统筹推进,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一刀切”做法,坚决避免集中停工停业停产等简单粗暴行为,决不允许影响人民群众正常生产生活。
关于工程施工。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工程建设项目,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于没有达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针对具体环境问题开展整治,确需停工整治的需依法实施;对于非法工程建设项目,以及环境保护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项目,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整治到位。
关于生活服务业。对于具有合法手续的生活服务业,不得要求集中停工停业;对于确实存在突出环境污染问题的,要“一家一策”实施整治;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要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于需要对相关行业进行整治的,要制订方案,有序推进,不得简单采取大面积停工停业等措施。
关于养殖业。对于具有合法手续并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关停整治措施;对于划入禁养区而未及时清理退出的,要制订方案,有序推进,避免短期突击关停;对于没有任何手续,且环境污染突出的小型养殖企业或养殖户,要在合理时限内有序整治到位。
关于特色产业。对于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环境污染较重、群众反映突出的,要开展督察整改,推动产业优化升级,提升产业水平;对于群众举报的具体问题,要“一事一办”,不得简单扩大停产整治范围。
关于工业园区。对于工业园区及其合法企业,不得简单要求停工停产;对于达不到环保要求的工业园区及其企业,要根据具体环境问题采取整改措施,不得一律采取停产整治方式。
关于采石采砂采矿。对于具有合法手续且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或者达不到环境保护要求的,要根据具体环境问题依法整治,需要停产关闭的,坚决停产关闭;对于位于禁止采石采砂采矿区域的,要制订整改方案,限期清理退出。
关于城市管理。对于违规建设、占道经营、路边烧烤、噪音污染、气味扰民、产城混杂等城市环境管理信访问题,要认真研究,综合施策,提升城市管理精细化水平。
此外,对于各类既无相关手续、又无污染治理设施的小作坊、“散乱污”企业,各地各部门要推动综合整治,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同时也要注重引导,在工作中避免不良社会影响。
来源:人民网-河南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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