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不到!造假手段你想不到!篡改监测数据的类型有哪些?有图有真相!一企业监测数据造假被重罚
发布时间:2018-10-11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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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11月5日-7日 四川*成都
第二期“生态环境体制改革与企业精细化管理”培训班
11月7日-9日 四川*成都
报名联系方式:康 荣13910493670 (微信同号)加微信见红头文件 详情见后
罚24万元!我市查处首例监测数据造假案件,造假手段你想不到!
近日,我市环保部门在对企业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武义某企业存在监测数据造假逃避监管行为。对此,环保部门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处罚,这是我市查处的首例监测数据造假案件。
该公司位于武义县白洋工业区下陈,已配套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和标准排放口。标准排放口处按要求装有PH监控探头,与浙江省环境自动监测与信息管理系统连网。该探头实行24小时监控制,废水排放的相关数据会实时传送到网络管理后台。
当天上午10时许,武义县环保局执法人员在该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企业污水处理设施正常运行,标准排放口处有废水正在往外排放。但是,标准排放口处的pH监控探头却被套在一个蓝色的塑料瓶中,监测数据受到干扰。
执法人员当即对该情况进行照片和视频拍摄以固定证据,并责令企业停止污水排放。随后,在第三方运营维护人员取下的瓶盖中,执法人员看到里面装有正常PH值的冷却水。
在事实面前,该企业负责人交代,为“美化”监测数据,该瓶盖于当天凌晨4时安装,并承认错误,配合检查。
现场检查
造假现场
执法人员表示,该公司通过篡改检测数据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这一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的相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武义县环保局责令该企业对违法行为进行改正,同时处以罚款人民币24万元整。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
第八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或者责令限制生产、停产整治,并处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一)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排放水污染物的;
(二)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者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水污染物的;
(三)利用渗井、渗坑、裂隙、溶洞,私设暗管,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或者不正常运行水污染防治设施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预处理,向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不符合处理工艺要求的工业废水的。
来源:金华市环保局
各有关单位: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
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3、环保法律修订与环保体制改革
4、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5、企业污染防治责任与风险
6、 十八大后“第三方服务”服务体制改革
第二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 “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趋势
2、 “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创新
3、 排污许可证的的第三方服务
4、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5、 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
6、 “环保管家”案例分析
第三讲 污染源普查与第三方服务
1、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
2、 生活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3、 农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4、 工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5、 第一次污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四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
6、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五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 为什么要实行自行监测
3、 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5、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6、自行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信息公开
7、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8、自行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 税费平移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部关于行业排污量核算方法公告
6、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七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企业污染源总量控制与排污限值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8、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6日至11月7日
报到时间:2018年11月5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10月29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四川*成都
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 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保管家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康老师 13910493670(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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