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废气扬尘屡曝污染,万科100天6次上环境部黑榜
发布时间:2018-10-09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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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培训
第三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11月5日—11月7日
培训地点均为四川成都 报名和索取红头文件均联系金老师 13552660560
万科100天6次上生态环境部黑榜 排废气扬尘屡曝污染
中国经济网北京10月9日讯 (记者 张海蛟) 10月5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公告称,10月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京津冀及周边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督查发现,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科,000002.SZ) 北京市海淀区翡翠书院工地158地块存在环境问题,未落实VOCs整治要求,生态环境部已督办依法调查处理。
2017年9月,生态环境部发布《“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公告称,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指参与大气光化学反应的有机化合物,包括非甲烷烃类(烷烃、烯烃、炔烃、芳香烃等)、含氧有机物(醛、酮、醇、醚等)、含氯有机物、含氮有机物、含硫有机物等,是形成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的重要前体物。
上述方案的主要目标为,到2020年,建立健全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核心的 VOCs 污染防治管理体系,实施重点地区、重点行业 VOCs 污染减排,排放总量下降 10%以上。通过与 NOx 等污染物的协同控制,实现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发现,万科地产项目今年已经因环境问题被生态环境部通报了6次。
9月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作进展(9月5日)称,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摄乐南街万科公园里工程北面太白路段施工工地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
8月2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作进展(8月25日)称,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太原万科阳曲房地产项目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7月1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7月18日)称,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万科大都会施工工地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7月6日,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进展(7月5日)称,天津市西青区万科四季花城小区项目建筑工地未落实“六个百分百”要求。
6月27日,生态环境部网站发布《北京、天津、河北石家庄、保定、沧州、山西太原、河南郑州、新乡(6月26日)》督查曝光情况称,6月26日,督查组对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的中建五局万科公园施工项目检查时发现,该工地正在作业,露天喷漆,有机废气直排。
1991年1月29日,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登陆A股市场。截至昨日收盘,万科A报22.05元,总市值为2417.81亿元。
以下为全文: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工作进展(10月4日)
10月4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49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工作,发现涉气环境问题217个(其中1家企业有2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见附件),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5家。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3家,保定市顺平县2家。
二、发现5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山西省阳泉市郊区汇通商务会馆有限公司1台(2蒸吨),长治市屯留县太长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长治服务区2台(均为2蒸吨)、屯留县看守所1台(2.8蒸吨)、襄垣县原七一集团新能源厂1台(1蒸吨)。
三、发现1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邢台市桥东区中兴饭店有1台经营性炉灶未拆除。
四、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27个。
其中,天津市武清区1家;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3家、香河县1家,保定市白沟新城1家,沧州市沧县2家、新华区1家、东光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1家,阳泉市郊区4家、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盂县1家,长治市屯留县1家、平顺县1家;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1家,济宁市泗水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二七区1家、登封市1家,焦作市武陟县2家,濮阳市工业园区1家。
五、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22个。
其中,北京市顺义区1家;天津市津南区1家、北辰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高邑县1家、辛集市1家,廊坊霸州市2家、香河县1家,保定市竞秀区1家、顺平县1家、涞水县2家,衡水市滨湖新区1家、阜城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郊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1家,开封市通许县1家,安阳市龙安区1家,新乡市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焦作市解放区2家,济源市1家。
六、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37个。
其中,北京市海淀区1家、密云区1家;天津市津南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2家、灵寿县1家,唐山市路北区1家,廊坊市广阳区5家、香河县1家、大城县1家、霸州市1家,保定市竞秀区2家、定兴县1家,定州市1家,沧州市青县2家、新华区1家,衡水市桃城区1家、阜城县1家,邢台市邢台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尖草坪区2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山东省菏泽市1家;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2家、中牟县2家,焦作市解放区1家。
七、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23个。
其中,北京市房山区1家;天津市北辰区1家;河北省廊坊霸州市2家、香河县1家、三河市1家,保定涿州市2家、清苑区1家、曲阳县1家,承德市宽城县1家,沧州市沧县1家、黄骅市1家;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长治市长治县1家;河南省郑州新郑市1家、新密市1家,安阳市内黄县1家、汤阴县1家,新乡市新乡县1家,焦作市解放区1家、温县1家、孟州市1家。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22个。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1家,保定市竞秀区1家,承德市双滦区1家,沧州市献县2家、新华区1家,衡水市阜城县1家,邢台市任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1家、阳曲县1家、娄烦县1家,阳泉市盂县1家,长治市襄垣县2家、平顺县1家;山东省淄博市经济开发区1家,滨州市无棣县1家,菏泽市开发区1家;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1家,开封市杞县2家,新乡市国家新乡经济技术开发区1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26个。
其中,天津市武清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2家、裕华区1家、正定县1家,廊坊三河市1家、霸州市1家,保定市徐水区1家、曲阳县1家,承德市宽城县1家,衡水市安平县1家,邢台沙河市1家,邯郸市广平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山东省滨州市惠民县1家,菏泽市牡丹区2家、郓城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管城回族区1家、新密市1家、登封市1家,开封市顺河回族区1家,安阳市龙安区1家、殷都区1家,鹤壁市浚县1家,焦作市武陟县1家。
十、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西铭矿山边坡治理工程存在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问题。
十一、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15个。
其中,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3家(均为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廊坊市安次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广阳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沧州市沧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山西省长治潞城市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鹤壁市山城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新乡市凤泉区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新乡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焦作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2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温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濮阳市濮阳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二、发现“黑加油站”问题4个。
其中,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1家、曲阳县1家,沧州市东光县1家;山东省德州市夏津县1家,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三、其他涉气环境问题29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东张乡、行唐县城寨乡南窦庄村,唐山迁安市建昌营镇张庄村,秦皇岛市青龙县正阳红酒家西侧,廊坊市广阳区万庄镇西华营村、广阳区万庄乡西华村农田内,保定市涞水县王村镇涿娄路、唐县都亭乡白塔村、博野县程委镇宋村、高碑店市泗庄镇十九垡村,沧州市沧县汪家铺乡董家庄村、青县清州镇侯营村、青县清州镇谭缺屯村、河间市西小里文村,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黄窑村;山西省长治市郊区翟店镇、郊区老顶山镇王村、长治县平家庄村、屯留县看守所南侧、平顺县甘泉村、潞城市黄碾镇黄中村,晋城市沁水县嘉峰镇柿沟村、沁水县嘉峰镇武安村;山东省德州市临邑县恒源街道西三里村;河南省鹤壁市淇滨区郭庄村、淇县庙口镇原本庙村韩屯村,济源市裴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河北省保定市定兴县恒天大迪汽车有限公司;河南省新乡辉县市洪洲农化有限公司对周边居民造成环境影响。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来源:中国经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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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咨询机构、环评机构、固废危废处置机构以及其他环保领域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我单位举办环保管家及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培训班,详情如下:
培训安排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关于举办第三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中环学组教字[2018]90号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
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3、环保法律修订与环保体制改革
4、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5、企业污染防治责任与风险
6、十八大后“第三方服务”服务体制改革
第二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趋势
2、“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创新
3、排污许可证的的第三方服务
4、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5、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
6、“环保管家”案例分析
第三讲 污染源普查与第三方服务
1、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
2、生活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3、农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4、工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5、第一次污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四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
6、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五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为什么要实行自行监测
3、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5、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6、自行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信息公开
7、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8、自行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税费平移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部关于行业排污量核算方法公告
6、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七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企业污染源总量控制与排污限值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8、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二、培训对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11月5日至11月7日
报到时间:2018年11月5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10月29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四川成都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 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三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三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保管家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2018年10月29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金老师 135526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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