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9月底前全面提升改造类“散乱污”企业

发布时间:2018-09-24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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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出台9月底前全面完成提升改造类“散乱污”企业

转自:石家庄人民政府来源:石家庄新闻网

9月底前,全市提升改造类“散乱污”企业要全面完成。针对我市“散乱污”企业整治中仍存在的问题,近日,市“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关于加快“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强调上述目标。


我市“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各县(市)区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石家庄市2018年“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工作部署,认真组织,强力推进,集中取缔、规范整治了一批“散乱污”企业,形成了打击“散乱污”企业环境污染的强力态势。


但是,按照方案中分类施策的整治时限要求,还存在一定差距。根据目前全市“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进展情况看,我市个别县(市)区还存在工作标准不严、排查工作不细、取缔整治不到位、网格化责任不落实等问题。


针对存在问题,为确保“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切实做到排查到位、清理到位、整治到位,按时限全部完成整治任务,市“散乱污”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加快整治进度。


《通知》强调,未完成关停取缔的县(市)区要采取强力措施,迅速行动,打破惯性思维,以坚决果断的措施,依法坚决关停取缔到位,切实做到“两断三清”和不可恢复的拆除清理。


未完成提升改造的县(市)区,要督促企业按照整改方案、整治要求、整改时限、验收标准,加快整治工作进度,确保9月底前,全市提升改造类“散乱污”企业全面完成。


《通知》中要求,要采取联查、夜查、日常监管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强化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严防已取缔的“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对已完成取缔、整改和搬迁的“散乱污”企业,要强化核查,严格验收http://www.sjz.gov.cn/col/1514765251304/2018/09/23/153765803266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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