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超标排放污染物,4企业被按日连续处罚,最高罚2800万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企事业环保

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  企事业环保


小提示:欢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保智收藏了新司法解释等,可以查阅环评分类。

 环保税、环评、排污许可、气水声固处理、土壤调查和修复等,请加微信eprens或者电联18268767761

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9月26日-27日  山西 太原市

第四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培训班 

9月27日-29日  山西 太原  报名联系方式:金秋亮13552660560 (微信同号)加微见红头文件  详情见后

生态环境部督政查企都不手软 葫芦岛市虚假整改挨批评黑龙江一企业被罚2800万

至今,由于中央环保督察而被问责的责任人(包括地方官员)数以万计。也正是因为始终高举“督政”大旗,中央环保督察三年来所向披靡。但是,也确实有地方不拿中央环保督察当回事。18日,生态环境部公开通报4起整改不力案件,其中,辽宁省葫芦岛市违法围填海问题性质最为恶劣,居然在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顶风违法建设酒店。

针对这4起案件,生态环境部表态,绝不姑息。

如果说这4起案件更多地是将问题矛头指向地方政府,那么,生态环境部公开的一份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则透露,黑龙江省一污水处理厂因超标排放污染物而被罚款2800万元。如此巨额罚单清楚地表明,对于企业环境违法问题,生态环境部同样是绝不姑息。

无视中央环保督察顶风建酒店

今年6月,中央环保督察对河北等10省区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回头看”督察,重点是盯住“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问题。“回头看”期间,中央环保督察曝光数十起“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案件。但是,辽宁葫芦岛市却并未引以为戒。

生态环境部指出,2017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葫芦岛市绥中滨海经济区管委会违法将39.6公顷沿海滩涂转让给佳兆业公司等3家企业用于房地产开发,绥中县国土资源部门为其办理土地使用证。2018年6月,辽宁省上报的整改情况称,绥中县已暂停规划执行,佳兆业、宏跃酒店等违规围填海项目已按要求停建。

事实真是如此吗?今年7月,中央环保督察组对部分地区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情况进行现场抽查。结果发现,佳兆业秦汉商业街和宏跃酒店项目持续顶风违法建设。其中,佳兆业秦汉商业街项目于2017年5月中央环保督察进驻期间破土动工,至2018年7月基本建成,已具备营业条件;宏跃酒店会议中心1至8号楼项目主体建筑已经封顶,正在进行外墙施工。

生态环境部指出,葫芦岛市及绥中县督察整改敷衍应对,得过且过;辽宁省审核把关不严,上报情况严重失实。

无独有偶。据生态环境部介绍,2017年5月20日,中央环保督察组进驻辽宁省期间收到群众举报,反映葫芦岛市东野环保产业开发公司、华兴锆钛公司和锦航钛业公司长期违法排污、严重污染环境。

今年5月30日和6月2日,葫芦岛市上报称,群众关于东野环保产业开发公司的举报不属实,华兴锆钛、锦航钛业两家公司有关污染问题已整改到位。

但实际情况是,三家企业没有整改到位,均存在污染问题,甚至对周边群众生活造成影响。对这起案件,生态环境部认为,葫芦岛市对中央环保督察交办问题查处整改不力,对整改结果审核不严,甚至弄虚作假,群众反映强烈。

被生态环境部认定虚假整改的还有贵州黔东南州天柱化工公司。

生态环境部指出,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指出,贵州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较低,距国家要求差距较大。2018年5月底,贵州省上报称问题整改已完成,并称天柱化工公司已规范渣场管理。但2018年7月生态环境部检查发现,黔东南州存在虚假整改问题。

除了这三起案件外,生态环境部还通报说,安徽省宿州市城东污水处理厂不仅未按期建成,而且,出现“清水进”“清水出”的情况。生态环境部说,安徽省上报的整改情况严重失实。

黑龙江一污水处理厂被罚2800万

生态环境部在“督政”的同时,对超标排放的违法企业也给予重拳打击。

生态环境部根据污染源自动监测数据以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查处情况发现,158家企业在今年第一季度被查出主要污染物严重超标。其中,就包括黑龙江省污水处理厂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以下简称宾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

生态环境部透露,就这家污水处理厂超标排放问题,黑龙江省宾县环保局曾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和《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其中,第一份《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西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在今年2月14日前要达标排放,并处罚款100万元整;此后,宾县环保局再次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并要求这家企业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2800万元整。

158家企业中被开出大罚单的不仅仅是这一家企业。根据生态环境部昨天公开的相关信息显示,甘肃省永昌县供热公司连续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被三次按日计罚,累计罚款1864.4万元;内蒙古包头市加通污水处理公司被按日连续处罚,累计罚款570万元整;内蒙古固阳县金山镇生活污水处理站被按日连续处罚,累计罚款518.4万元整。

政府不作为与企业违法绝不姑息

就辽宁葫芦岛市违法围填海问题虚假整改等4个典型案件,生态环境部指出,这4起案件十分典型,反映了一些地方党委、政府工作作风不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力。

为此,生态环境部指出,将紧盯督察整改不放,针对存在的问题,视情采取函告、通报、约谈、专项督察等措施,保持督察压力,强化整改责任,不达目的绝不松手。对在督察整改中重视不够、推进不力、得过且过,甚至敷衍整改、表面整改、假装整改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

对于158家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的重要排污单位,生态环境部明确,将聚焦污染物排放量大、环境信用等级低的大型企业,强化重点监管、信用监管,依法严惩重罚,严肃整治屡查屡犯、拒不改正、虚假整改等任性违法乱象。

来源:法制日报   记者:郄建荣http://epaper.legaldaily.com.cn/fzrb/content/20180920/Articel06002GN.htm

以下广告,友情代发:

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咨询机构、环评机构、固废危废处置机构以及其他环保领域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我单位举办环保管家及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培训班,详情如下:

培训安排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关于举办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中环学组教字[2018]77号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3、环保法律修订与环保体制改革
4、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5、企业污染防治责任与风险
6、十八大后“第三方服务”服务体制改革
第二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趋势
2、“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创新
3、排污许可证的的第三方服务
4、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5、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
6、“环保管家”案例分析
第三讲  污染源普查与第三方服务
1、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
2、生活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3、农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4、工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5、第一次污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四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
6、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五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为什么要实行自行监测
3、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5、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6、自行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信息公开
7、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8、自行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税费平移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部关于行业排污量核算方法公告
6、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七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企业污染源总量控制与排污限值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8、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二、培训对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报到时间:2018年9月25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9月18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山西太原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一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保管家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2018年9月18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金老师  13552660560


培训报名咨询邮箱:2697255252@qq.com 
电话:13552660560 金秋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咨询报名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金秋亮  电话:13552660560

点击阅读原文看精彩评论


声明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图频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如不妥,请联系删除。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企事业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