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经环评审批、无危废经营许可证,95吨废渣直接倒在河边,被罚400万
发布时间:2018-09-20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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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河边倒了95吨废渣,南通一公司被罚缴400万修复环境
来源:现代快报 通讯员 李拥军 葛明亮 记者 严君臣
南通一家公司,将生产过程中的 95 余吨废渣直接倒在厂区河边。现代快报记者了解到,经检察机关的一份诉前检察建议,该公司缴纳了 400 万元生态环境损害修复保证金,用于修复被损害的土壤、水体。
经查,2014 年至 2016 年间,南通市通州区某工贸有限公司在未经环评审批、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擅自从事水状聚合氯化铝净水剂生产。为了省钱,该公司明知可能污染环境,把生产过程中的 95 余吨废渣非法倾倒在该公司厂区北侧河边。经环境保护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检验鉴定,认定该公司倾倒的废渣属危险废物,对周边环境生态系统造成了损害。
如皋市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发现,虽然该公司及主要负责人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但造成的环境污染并未及时消除,涉事公司及负责人也未承担任何费用。相关部门召开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会议,公司负责人邢某与通州区环保局等部门达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在预先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保证金 400 万元的协议上签了字。目前,该案所涉被污染土壤地块正在修复中。
"今年以来,我院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 18 份,行政机关已回复整改 12 件,通过诉前检察建议,让检察建议不仅是有效的监督手段,更成为推动执法、串联职能部门间合作的一种有效途径。"该院孙亚检察长说。
http://news.xdkb.net/2018-09/18/content_111312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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