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一刀切”是环境与经济双输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发布时间:2018-09-15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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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9月26日-27日 山西 太原市
第四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培训班
9月27日-29日 山西 太原 报名联系方式:金秋亮13552660560 (微信同号)加微信见红头文件 详情见后
来源:生态环境部 作者:吴舜泽 黄德生(政研中心)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 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严格禁止“一律关停”“先停再说”等敷衍应对做法,坚决避免以生态环保为借口紧急停工停产等简单粗暴“一刀切”行为,严格依法依规监管,切实推动高质量发展。文件旗帜鲜明地坚决反对“一刀切”,旗帜鲜明地坚持严格依法依规监管,针对性强,意义重大。
各种形式的“一刀切”都不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初心、本质和主流
环保“一刀切”就是指不分青红皂白,不分是违法还是合法,一律对企业进行关停的做法。部分地方搞的环保“一刀切”,以及打着环保旗号搞的其他“一刀切”,数量虽不多,但简单粗暴、影响恶劣。分析来看,地方环保“一刀切”具体行为,从表现形式和行为主体的动机来看,主要表现为以下5类具体情形,要时刻警惕,坚决杜绝。
一是平时不作为,临时抱佛脚,突击整改“一刀切”。一些地方平时不积极认真抓好生态环保工作,对国家或上级部门有明确时限要求的重点任务没有给予足够的重视和实质性的推动,在完成时限即将到来甚至面临问责压力时,才进行突击整改,整改要求的时限短、急,有时还往往脱离实际规律,实为懒政。如某县在近两年时间内没有真抓实干、狠抓落实,未能按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时限要求,依法分批有序关闭或搬迁禁养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督察组入驻前突击关停养殖场,督察组入驻当月“一刀切”关闭搬迁绝大部分养殖专业户。
二是责任不落实,“掩耳盗铃”式停业,逃避问责“一刀切”。一些地方政府缺乏担当,履职不到位,导致问题长期积压,当面临上级督察时,仓促应付检查地采取“一刀切”措施,把问题通过临时关停方式“藏”起来,检查组一走,污染还是照旧,完全背离了通过督察检查帮助地方解决问题的初衷,也必然造成污染反弹。这实际上是典型的搞花架子、形式主义,做表面文章。如某地一直未对汽修经营户中部分“无证经营”行为进行查处,也未指导更换新经营许可证,且对喷漆废气治理设施、跑冒滴漏等问题的日常监管责任落实不到位,在中央环保督察入驻时,为掩盖问题、免担责任,错误地要求所有经营户一律停业整改。
三是难题不解决,披上“环保”外衣,借题发挥乱作为“一刀切”。一些地方其他方面的历史遗留问题多、难题累积未解决,不是通过日常工作循序渐进去解决攻克,不是通过针对性的深入细致调查去查找问题根源去攻克,而是打着污染治理或环保督察的旗号,采取“强制手段”或施加“隐形压力”,扩大打击面,提速加码,实为典型的官僚主义。如陕西彬州市以治污降霾名义设立车辆冲洗站乱收费问题,行乱作为之实,不但没有产生治污降霾效果、解决大气污染难题,反而产生了恶劣的社会影响,给国家正常的环保执法行动抹黑。
四是标准不明确,以点概面,连带打击“一刀切”。一些地方工作不务实,对国家或上级政策理解掌握不到位,未制定明确、可操作的标准和要求,以点概面、以偏概全,发现个别和局部问题,即对整个行业或整个区域所有企业“一刀切”关停整顿,这实际上是一种乱作为。如在强化督查过程中发现有大蒜加工企业未按照要求加装烟气抑尘装置,当地政府即对26家大蒜加工企业实施查封、断电,部分已经按照前期整改要求完毕企业也被要求停产。这些所谓的“先停后治”“先停再说”“一律关停”“以停代治”,看似态度坚决、力度很大,无论企业大小、是否违法违规排放、是否具备改造条件,不分类别对相关行业企业一律实施关停整治,实质上反映了执政能力的不足、本领恐慌,造成“误打误伤”。
五是施策不科学,不分类指导,要求不切实际“一刀切”。一些地方分类不合理,缺乏严格规范的合理性和可行性论证,造成整改整治措施不切实际,是一种惰政的体现。如一些地方制定实施的错峰生产方案,不根据环境绩效水平对不同企业分类施策,按照统一比例关停企业,导致错峰生产对改善环境质量的效果打了折扣,也鞭打快牛。与此相反,有些地方对于达标企业,按照环境绩效水平实施差异化的错峰生产水平,推动绿色转型,效果良好。
凡此种种“一刀切”行为,本质上都是生态环保领域典型的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是懒政、惰政、怠政、庸政的表现,是对环保督察执法的“高级黑”,既给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带来不便,也违背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初心,还损害了党和政府形象,“切”掉了、透支了政府自身的形象和公信力。
依法常态化严格监管是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关键一招
企业偷排换取个体、短期、局部利益,是黑色增长,是不满足老百姓需求的增长,不符合市场经济规律,侵蚀了公平竞争的环境,影响了高质量发展和创新发展,劣币驱逐良币,既影响当下,也影响长远,必须深化督察执法,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
同时,也应该认识到,企业违法成本不在源头防治、当期治理,会形成企业违法得利、老百姓受害、政府兜底买单、生态环境受灾的恶性循环,社会总成本会放大,将来需要加倍偿帐。所以,常态化依法严格环境监管有利于减少社会总成本,传递提升技术创新和管理水平的良性信号,倒逼绿色转型。
调研发现,合规、技术进步水平高的企业欢迎依法依规常态化监管,认为这实质上是最大的公平合理,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为守法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环境,是对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推动。
事实上,严格的环保执法督察,不仅没对经济发展造成负面影响,反而呈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共进的良好局面。国家层面,2017年在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全国经济增速同比上升0.2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速同比提高0.6个百分点,工业企业利润同比增长21%。地方层面,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清理整治了6.2万家“散乱污”企业,整出了企业高质量、产业高水平、税收高贡献,促进了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增产不增污。例如,廊坊文安县将2000家胶合板厂整合为100家,整合后年税收是原来的2倍以上;邢台市通过对2000多家板材产业整合搬迁、提档升级,腾出土地1.5万亩,土地增值收益100亿元以上。
与“一刀切”“害群之马”完全不同,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正确打法应始终强调和坚持的是稳中求进、统筹兼顾、综合施策、两手发力、突出重点、求真务实,始终强调精准治理、严格规范,注重把握节奏和力度,既加强严格执法,又注重分类指导,努力平衡和处理好发展与保护的关系,尤其是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倒逼作用,推动经济结构转型升级、新旧动能接续转化,既追求环境效益,又追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让生态环境保护服务于高质量发展,实现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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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咨询机构、环评机构、固废危废处置机构以及其他环保领域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我单位举办环保管家及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培训班,详情如下:
培训安排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关于举办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中环学组教字[2018]77号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3、环保法律修订与环保体制改革
4、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5、企业污染防治责任与风险
6、十八大后“第三方服务”服务体制改革
第二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趋势
2、“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创新
3、排污许可证的的第三方服务
4、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5、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
6、“环保管家”案例分析
第三讲 污染源普查与第三方服务
1、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
2、生活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3、农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4、工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5、第一次污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四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
6、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五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为什么要实行自行监测
3、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5、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6、自行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信息公开
7、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8、自行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税费平移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部关于行业排污量核算方法公告
6、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七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企业污染源总量控制与排污限值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8、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二、培训对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报到时间:2018年9月25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9月18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山西太原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一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保管家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2018年9月18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金老师 13552660560
培训报名咨询邮箱:2697255252@qq.com
电话:13552660560 金秋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咨询报名
扫描二维码加微信联系报名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金秋亮 电话:135526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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