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填埋近200吨危废,废水直排,监管缺位、把关不严等,问责副市长,多县环保局长等多人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8-09-12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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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被通报宜春多名县级官员被问责!
来源:中国江西网-信息日报 记者:叶新阔 李逊
近日,宜春市对近期查处的6起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典型问题进行了通报。通报显示,宜丰县委、县政府,袁州区委、区政府,丰城市委、市政府被要求作出深刻书面检查,另有多名官员被问责处理。
江西长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非法填埋危险废物
两名县级干部被问责
2018年5月,中央电视台曝光江西长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区内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问题。经查,2016年上半年至2018年5月,江西长新电源科技有限公司在厂区内非法填埋近200吨危险废物,是一起典型的恶意环境违法事件。宜丰县委、县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对环保工作领导推动不力、监管缺位、查处不严、整改不到位,宜春市委、市政府责成宜丰县委、县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宜丰县委常委、统战部部长李北京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宜春市委统战部副部长(宜丰县政府原副县长)李微政务警告处分;给予宜丰县环保局党组书记、局长曾洪政务记过处分,党组成员、副局长伍建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工业园区环保站站长李健政务撤职处分;给予宜丰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刘仁顺政务警告处分,副主任刘祺鹏政务警告处分,宜丰县农保局局长(2017年7月至2018年4月借调分管园区环保工作)龚勇斌政务记过处分。
袁州区对企业在卫生防护区内违建监管不力、搬迁工作组织不力
三名县级干部被问责
2017年12月28日,国家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致函省政府办公厅指出,宜春市奉先德业医疗处置有限公司在卫生防护距离内违建住宅小区。2018年3月8日,原环保部华东督察局现场检查江西远大化工有限公司问题整改情况时,发现该企业搬迁工作未取得实质性进展,并在卫生防护距离内违建住宅小区。两起案件均存在政府工作推动不力、职能部门失职失责等问题,宜春市委、市政府责成袁州区委、区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袁州区政府党组成员熊能生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区政协原副主席李晓客政务撤职处分,副区长刘卫国政务警告处分;给予袁州区环保局正科级干部李建军政务降级处分,主任科员汤远平、副局长黄晓鹏、环评股副股长左少新政务记过处分;给予袁州区城建局原局长(现任袁州区政协提案委员会主任)袁高志政务降级处分,副局长徐福华政务警告处分,副局长、党委委员易金明和总师办顾问周鹏政务记过处分,规划处主任刘佳武政务警告处分,农房办科员黄海燕记过处分;对袁州区发改委交通股股长邓一平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袁州医药工业园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兰鹏政务记过处分并免职,党委委员刘胜政务记过处分。
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违法排污、整改滞后
丰城市政府副市长被问责
2016年8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丰城市华宏工业燃料油有限公司排放刺鼻废气和废水直排污染环境问题至丰城市政府。2018年6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现场检查整改情况时发现,该公司没有关停整治,仍存在违法生产、排污问题。2018年6月25日,中央电视台曝光丰城市江西东江环保技术有限公司在线监控设施涉嫌造假、烟气通过旁路排放、焚烧炉温度不正常等问题。经查,洛市镇政府、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属地环境保护监管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督促整改不力,当地有关部门监管失察,致使企业环保问题没有及时发现和解决,整改滞后,宜春市委、市政府责成丰城市委、市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丰城市政府副市长付建鸣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市环保局局长余满堂、市教育局党委副书记王建华(市环保局原局长)政务警告处分,对市环保局副局长熊细平进行诫勉谈话,给予总工程师李文荣、党组成员高耀华政务记过处分,给予监察大队城区中队中队长陈华波、监察大队河东中队中队长龚剑军政务记过处分并免职;对洛市镇党委书记蔡林进行诫勉谈话,给予党委副书记、代镇长朱艳刚政务警告处分,原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蔚政务记过处分,镇人大副主席熊跃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镇党委委员邹初根政务记大过处分;给予丰城市循环经济园区管委会主任陈懿政务警告处分,党委委员雷洋、安保部干部刘元鑫政务记过处分。
铜鼓县红福机制炭厂违规生产、提前销号
多名官员被问责
2018年6月18日,生态环境部微信公众号通报铜鼓县红福机制炭厂提前销号、污染严重问题。2016年7月,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就铜鼓县红福机制炭厂废气废水直排提出督察意见,但铜鼓县环保局履行监管职责不到位,并违反程序提前销号,铜鼓县工信委对企业准入审核把关不严,三都镇政府落实协助监管责任不到位,致使企业没有及时关停,违规生产、偷排污染物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铜鼓县委、县政府责成三都镇党委、镇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查。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铜鼓县环保局党组副书记、局长邹业文进行谈话提醒,对党组成员、总工程师陈斌全进行诫勉谈话,给予环境监察执法大队大队长罗武根、副大队长洪兴政务警告处分;对铜鼓县科协主席(原县工信委民企局局长)汪亮进行谈话提醒;对铜鼓县三都镇分管环境保护工作的党委委员谢剑峰、人大副主席张颖进行诫勉谈话,给予负责环保工作的干部张明、彭文星政务警告处分。
http://xxrb.jxnews.com.cn/system/2018/09/12/01711755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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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关于举办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
模式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
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3、环保法律修订与环保体制改革
4、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5、企业污染防治责任与风险
6、 十八大后“第三方服务”服务体制改革
第二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 “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趋势
2、 “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创新
3、 排污许可证的的第三方服务
4、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5、 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
6、 “环保管家”案例分析
第三讲 污染源普查与第三方服务
1、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
2、 生活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3、 农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4、 工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5、 第一次污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四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
6、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五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 为什么要实行自行监测
3、 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5、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6、自行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信息公开
7、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8、自行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 税费平移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部关于行业排污量核算方法公告
6、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七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企业污染源总量控制与排污限值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8、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报到时间:2018年9月25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9月18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山西*太原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 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保管家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老师 13146362398(微信同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举办第四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
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2016年以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新版《名录》的发布实施有力推动了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2016年版)《“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继发布,大大提升、规范和促进了我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
为了保障“清废行动2018”顺利实施,不断规范和提高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精细化环境管理、危险废物稽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划管理水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第三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培训班”。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解读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界定。
3.工业固体废物的环评及验收要点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解读。
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及环境风险防范。(含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管理)
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精细化管理。
6.《环境保护税法》涉危废部分内容解读。
7.2017危废处理技术现状分析,危废处置市场的发展趋势。
8.排污许可制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排污清单制度。
9.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源强。
10.台账化管理建设及信息公开(危险废物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及企业填报要求)。
11.工业固体废物的来源及分类我国危废治理体系的发展历程。
1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案例分析。
13.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
14.危险废物名录及鉴定方法、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管理。
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固废中心、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环保业务主管及相关管理技术人员。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7日至9月29日
报到时间:2018年9月27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9月20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山西*太原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0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三期固体废物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三期固体废物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1.请于培训开班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老师 13146362398(微信同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电话:010-82211021 刘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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