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小作坊,不具备生产资质,却肆意排放污染物,被判刑
发布时间:2018-09-08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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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乐活环保(苏州环保)
严惩不贷!姑苏法院集中宣判七起环境污染罪案!
8月30日
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对
刘某某污染环境案等7起案件
10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据该院历史文化和环境保护审判庭
陈勇副庭长介绍
↓↓↓
自2013年底起,姑苏法院被上级法院指定为集中审理涉及资源环境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审合一”的基层法院之一,管辖包括姑苏区在内的园区、吴中、相城、虎丘及吴江区的此类案件。四年多的时间里,共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4件129人,审结55件101人。在该类刑事案件中,又以无证无照的小作坊从业人员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情况居多,涉及电镀、金属蚀刻加工、线路板加工等行业。在地域方面,吴江区案件数量较为突出。由此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对普通居民的生活环境存有不可逆转的损害。
该院共受理小作坊非法排污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53件68人,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该院共审理污染环境犯罪类案件28件,其中涉及小作坊非法排污的20件,高于前三年此类案件的总和。2018年1-8月份,新收污染环境犯罪类案件24件,其中涉及小作坊的18件,创下历史新高。
此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
被告人均不具备相关加工生产资质。小作坊通常情况下存在“三无”:即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作坊内外无防渗漏和预防污染设施。
被告人肆意排放污染物。加工厂内原液滴漏、溢出等现象随处可见,原液使用完毕后随意倾倒,清洗废水直排或通过管道通入作坊外、河流边等,肆意放任。部分作坊主将污水直接排入庄稼地或有鱼虾生存的沟渠,给附近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安全隐患。
被告人实施排污的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实践中,为逃避监察和惩罚,被告人千方百计采用一些非法手段暗渡陈仓。比如有的被告人将废水导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污水处理设施中菌种失调,失去正常功能。也有被告人将废水排至城市生活管网,或利用暗管、渗坑排放生产废水,导致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难以被发现。
被告人对排放的污水具有一定毒性的危害后果采取放任态度。被告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所含重金属的种类及浓度根本不闻不问,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更是听之任之。经查实,有的排放废水含有多种重金属,有的污水中甚至含有剧毒的六价铬等,易对环境、人体产生较大危害。个别被告人采用滴漏、溢流至无防渗漏地面的废水与其他液体混合后重金属含量竟然接近原液的一半,排放的污水浓度极高,仍然置若罔闻,继续生产。
从业人员门槛低,共同犯罪较普遍。审理中不难发现家庭成员或其他合伙人共同参与排污的情况较多,其所招聘工人无专业化要求,且对相关从业人员缺乏培训,环保意识差。
针对小作坊非法排污犯罪
逐年上升的情况
该院将联合公安、检察及环保
等部门重拳出击
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
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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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0日
苏州市姑苏区法院对
刘某某污染环境案等7起案件
10名被告人进行了集中宣判
据该院历史文化和环境保护审判庭
陈勇副庭长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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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3年底起,姑苏法院被上级法院指定为集中审理涉及资源环境类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三审合一”的基层法院之一,管辖包括姑苏区在内的园区、吴中、相城、虎丘及吴江区的此类案件。四年多的时间里,共受理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4件129人,审结55件101人。在该类刑事案件中,又以无证无照的小作坊从业人员在生产加工过程中污染环境的情况居多,涉及电镀、金属蚀刻加工、线路板加工等行业。在地域方面,吴江区案件数量较为突出。由此造成的严重环境污染,对普通居民的生活环境存有不可逆转的损害。
该院共受理小作坊非法排污构成刑事犯罪的案件53件68人,案件的数量呈逐年上升趋势。2017年该院共审理污染环境犯罪类案件28件,其中涉及小作坊非法排污的20件,高于前三年此类案件的总和。2018年1-8月份,新收污染环境犯罪类案件24件,其中涉及小作坊的18件,创下历史新高。
此类案件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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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均不具备相关加工生产资质。小作坊通常情况下存在“三无”:即无营业执照、无环评审批、作坊内外无防渗漏和预防污染设施。
被告人肆意排放污染物。加工厂内原液滴漏、溢出等现象随处可见,原液使用完毕后随意倾倒,清洗废水直排或通过管道通入作坊外、河流边等,肆意放任。部分作坊主将污水直接排入庄稼地或有鱼虾生存的沟渠,给附近居民群众的生产生活造成安全隐患。
被告人实施排污的行为具有较强的隐蔽性。实践中,为逃避监察和惩罚,被告人千方百计采用一些非法手段暗渡陈仓。比如有的被告人将废水导入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导致污水处理设施中菌种失调,失去正常功能。也有被告人将废水排至城市生活管网,或利用暗管、渗坑排放生产废水,导致污染环境的犯罪行为难以被发现。
被告人对排放的污水具有一定毒性的危害后果采取放任态度。被告人对生产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水所含重金属的种类及浓度根本不闻不问,对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更是听之任之。经查实,有的排放废水含有多种重金属,有的污水中甚至含有剧毒的六价铬等,易对环境、人体产生较大危害。个别被告人采用滴漏、溢流至无防渗漏地面的废水与其他液体混合后重金属含量竟然接近原液的一半,排放的污水浓度极高,仍然置若罔闻,继续生产。
从业人员门槛低,共同犯罪较普遍。审理中不难发现家庭成员或其他合伙人共同参与排污的情况较多,其所招聘工人无专业化要求,且对相关从业人员缺乏培训,环保意识差。
针对小作坊非法排污犯罪
逐年上升的情况
该院将联合公安、检察及环保
等部门重拳出击
依法惩处污染环境的犯罪分子
具体采取以下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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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看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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