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个项目被挂牌督办,责令一周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摘牌的一律停工
发布时间:2018-09-07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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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对4个扬尘污染项目挂牌督办
9月6日上午,十堰市召开大气污染防治第三方巡查工作推进会,决定对东风小康迁建地基处理项目、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机场公路(茅箭区段)项目、汉十高铁十堰北站广场场地平整项目、双星东风轮胎工业4.0智能化工厂项目的扬尘污染问题实施挂牌督办。
今年以来,十堰市环境空气质量形势严峻,PM10平均浓度不降反升,省环保厅对十堰市实施空气质量一级预警。为此,今年6月底,十堰市大气办聘请第三方机构对城区扬尘和油烟等突出问题开展第三方巡查工作。截止8月底,第三方机构累计巡查72天(其中夜间巡查7天),共发现各类大气污染问题124件,涉及施工扬尘72件、道路扬尘28件、露天停车场扬尘4件、餐饮油烟6件、机动车黑烟6件、露天焚烧4件、企业可视烟尘2件、其他类2件。
对于这些问题,十堰市各相关单位均能及时认领,并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空气污染。但工地扬尘普遍存在整改不到位不彻底问题,其中第三方机构对东风小康迁建地基处理项目、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机场公路(茅箭区段)项目、汉十高铁十堰北站广场场地平整项目、双星东风轮胎工业4.0智能化工厂项目的扬尘污染问题经多次巡查多次督办,但扬尘防治“8个100%”要求仍未落实到位,扬尘问题依然突出。为此十堰市对该这4个项目实施挂牌督办,责令接到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整改,逾期未摘牌的一律停工。
十堰要求各监管单位严格执法,对挂牌督办和限期整改后措施仍然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进行处罚。监管单位未履职到位的,一律问责监管单位。对问题反复出现、整改不及时不到位的实施重点督办或专项督查,并予以通报,对拒不整改、因工作不力的,将对项目建设方、施工方和监管方同时启动问责,移交市监委。
一、东风小康迁建地基处理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施工现场未实施湿法作业,洒水降尘不够;主要出入路段浮土量大,车辆出入车动力起尘严重;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内倒渣土车辆未覆盖,运输过程中扬尘很大;外运渣土车辆未冲洗、未密闭运输,存在沿路遗撒现象;暂不开发土地和裸露地块未覆盖;施工现场围挡不全面;现场拌合站扬尘逸散严重。
整改要求:1、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公示扬尘防治具体措施,在施工工地门口显著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持续开展扬尘防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冲洗、暂不开发土地100%覆盖或绿化。
2、建设单位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监管单位要强化对该项目扬尘污染整改工作的督促和监管,对限期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查处。
4、建设单位要按时向市大气办和监管单位提交限期整改报告,申请摘牌。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对项目整改成效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整改情况予以解除挂牌督办,并将进行持续跟踪复查。
5、对逾期未整改到位、无法摘牌的项目,将责令监管部门严惩重罚;对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将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二、武十高铁十堰北站至武当山机场公路(茅箭区段)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施工现场未实施湿法作业,洒水降尘力度不够;主要出入路段浮土量大,车辆出入动力起尘严重;未设置车辆冲洗设施;车辆运输过程中扬尘较大;进出工地车辆未冲洗,存在带泥上路现象;暂不开发土地和裸露地块未覆盖或绿化;施工现场围挡不全面。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整改要求:1、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公示扬尘防治具体措施,在施工工地门口显著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持续开展扬尘防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冲洗、暂不开发土地100%覆盖或绿化。
2、建设单位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监管单位要强化对该项目扬尘污染整改工作的督促和监管,对限期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查处。
4、建设单位要按时向市大气办和监管单位提交限期整改报告,申请摘牌。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对项目整改成效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整改情况予以解除挂牌督办,并将进行持续跟踪复查。
5、对逾期未整改到位、无法摘牌的项目,将责令监管部门严惩重罚;对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将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三、汉十高铁十堰北站广场场地平整项目存在的主要问题
该项目施工创面大,扬尘污染严重;施工现场洒水降尘不够;主要出入路段浮土量大,车辆出入车动力起尘严重;内倒渣土车辆未覆盖,运输过程中扬尘较大;外运渣土车辆冲洗不彻底,存在带泥上路和沿路遗撒;施工现场仅部分围挡;暂不开发土地和裸露地块大面积无覆盖。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扬尘污染。
整改要求:1、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公示扬尘防治具体措施,在施工工地门口显著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持续开展扬尘防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冲洗、暂不开发土地100%覆盖或绿化。
2、建设单位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监管单位要强化对该项目扬尘污染整改工作的督促和监管,对限期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查处。
4、建设单位要按时向市大气办和监管单位提交限期整改报告,申请摘牌。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对项目整改成效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整改情况予以解除挂牌督办,并将进行持续跟踪复查。
5、对逾期未整改到位、无法摘牌的项目,将责令监管部门严惩重罚;对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将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四、双星东风轮胎工业4.0智能化工厂项目存在的问题
该项目施工创面大,整体扬尘污染严重;施工现场打孔、渣土倒运等未实施湿法作业,洒水降尘不够;主要出入路段浮土量大,车辆出入车动力起尘严重;内倒渣土车辆未覆盖,运输过程中扬尘很大;外运渣土车辆未冲洗,存在沿路遗撒现象;施工现场无围挡;暂不开发土地和裸露地块大面积无覆盖。
整改要求:1、施工单位应制定并公示扬尘防治具体措施,在施工工地门口显著位置公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负责人、扬尘监督管理部门等信息。持续开展扬尘防治,严格落实施工扬尘污染防治“8个100%”要求,即施工现场100%围挡、主要道路100%硬化、驶出车辆100%冲洗、运输车辆100%密闭、裸露物料100%覆盖、特殊作业及扬尘地块100%喷淋洒水、出入口路段100%冲洗、暂不开发土地100%覆盖或绿化。
2、建设单位要落实扬尘污染防治费用,明确施工单位扬尘污染防治责任,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整改措施。
3、监管单位要强化对该项目扬尘污染整改工作的督促和监管,对限期整改措施未落实或落实不到位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严格依法查处。
4、建设单位要按时向市大气办和监管单位提交限期整改报告,申请摘牌。市环委会办公室将会同相关监管部门对项目整改成效进行现场核查,根据整改情况予以解除挂牌督办,并将进行持续跟踪复查。
5、对逾期未整改到位、无法摘牌的项目,将责令监管部门严惩重罚;对监管部门履职不到位的,将移交市纪委监委严肃追责问责。
来源: 十堰市环境保护局
http://hbj.shiyan.gov.cn/xwzx/hbdt/201809/t20180906_155002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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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关于举办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
模式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
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3、环保法律修订与环保体制改革
4、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5、企业污染防治责任与风险
6、 十八大后“第三方服务”服务体制改革
第二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 “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趋势
2、 “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创新
3、 排污许可证的的第三方服务
4、 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5、 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
6、 “环保管家”案例分析
第三讲 污染源普查与第三方服务
1、 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
2、 生活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3、 农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4、 工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5、 第一次污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四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
6、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五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 为什么要实行自行监测
3、 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5、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6、自行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信息公开
7、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8、自行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 税费平移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部关于行业排污量核算方法公告
6、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七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企业污染源总量控制与排污限值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8、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报到时间:2018年9月25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9月18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山西*太原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 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保管家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老师 13146362398(微信同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举办第四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
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2016年以来,《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2016年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及新版《名录》的发布实施有力推动了危险废物科学化和精细化管理,对防范危险废物环境风险、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将起到重要作用。(2016年版)《“十三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十三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等涉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法律、法规、制度、政策相继发布,大大提升、规范和促进了我国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管理要求。
为了保障“清废行动2018”顺利实施,不断规范和提高企业自身环境管理水平,加强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污染防治,精细化环境管理、危险废物稽查能力建设,全面提升危险废物规划管理水平,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第三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培训班”。
1.《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解读。
2.《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16版)》解读及工业固体废物、危险废物的界定。
3.工业固体废物的环评及验收要点及《建设项目危险废物环境影响评价指南》解读。
4.《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管理计划制定指南》及环境风险防范。(含应急预案的编制及管理)
5.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精细化管理。
6.《环境保护税法》涉危废部分内容解读。
7.2017危废处理技术现状分析,危废处置市场的发展趋势。
8.排污许可制下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排污清单制度。
9.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源强。
10.台账化管理建设及信息公开(危险废物大数据管理平台建设及企业填报要求)。
11.工业固体废物的来源及分类我国危废治理体系的发展历程。
12.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案例分析。
13.危险废物污染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编制。
14.危险废物名录及鉴定方法、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管理。
各级环保主管部门、固废中心、科研院所等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及技术人员。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经营单位环保业务主管及相关管理技术人员。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7日至9月29日
报到时间:2018年9月27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9月20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山西*太原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0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三期固体废物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三期固体废物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1.请于培训开班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
3.报名联系方式:刘老师 13146362398(微信同号)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电话:010-82211021 刘永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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