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部:启动对31个省(区、市)全覆盖,为期一个月,第二轮水源地专项督查

发布时间:2018-09-02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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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9月26日-27日  山西 太原市

第四期“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的规范化管理和环境督查”培训班 

9月27日-29日  山西 太原  报名联系方式:金秋亮13552660560 (微信同号)加微见红头文件  详情见后


生态环境部启动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

生态环境部今日组织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二轮督查(以下简称水源地第二轮督查),进一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明确要求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2018年3月,国务院批准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专项行动方案》),对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作出全面部署。

2018年5-6月,为督促地方政府有序落实《专项行动方案》,依法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划、立、治”(即保护区划定、边界标志设立、违法问题清理整治)三项重点任务,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了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第一轮督查。针对2018年工作任务,第一轮督查采取全覆盖的方式,在各地排查报送的3991个环境问题基础上,新发现2260个问题,进一步核清了问题底数,建立了台帐。

水源地第二轮督查将从9月1日开始,为期一个月,覆盖31个省(区、市),共分4个批次开展。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622人,对2018年底前需要完成整治的1586个饮用水水源地的6251个环境问题逐一开展现场核查,客观评估整治方案和进度。重点针对“零进展”问题和进展严重滞后的问题进行现场检查,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切实加大整治力度,及时清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

每批次督查开始前,生态环境部组织对所有督查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廉洁教育。督查期间,生态环境部将在“一报(中国环境报)、一网(生态环境部网站)、两微(生态环境部微博、微信号)”上每日公开水源地第二轮督查情况。

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问题,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者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来源:生态环境部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279433920930250

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有关问题答记者问

生态环境部9月1日启动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二轮督查(简称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生态环境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开展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背景、目标任务、主要工作等有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开展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背景是什么?

答:近年来,我国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取得积极进展,但保护形势依然严峻,一些地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不清、边界不明、违法问题多见,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将其作为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七大标志性战役之一,明确要求打好水源地保护攻坚战。2018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和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作出打好水源地攻坚战的重要指示,提出饮水安全是人民生活的一条底线,要确保所有城乡居民喝上清洁安全的水。6月,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 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进一步明确工作要求,强调要限期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任务。做好这项工作,既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具体行动,也是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履行职责、切实维护群众饮水安全的基本要求。

2018年3月,经国务院批准,原环境保护部联合水利部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全面部署开展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按照国务院批复要求,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组织做好本辖区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问题排查整治工作,依法完成水源保护区“划、立、治”三项重点任务,即长江经济带2018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其他地区2019年年底前完成县级及以上城市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努力实现水源保护的目标。

《方案》印发后,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为进一步加快解决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2018年5月20日至6月2日,生态环境部组织开展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第一轮专项督查。针对2018年工作任务,第一轮督查在各地排查报送的3991个环境问题基础上,新发现2260个问题,进一步核清了问题底数,建立了台帐。

为督促各地加快推进环境问题清理整治进度,针对今年年底前应完成整治任务的1586个饮用水水源地的6251个问题,生态环境部决定组织开展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推动水源地保护攻坚战向纵深发展。

问: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目标和主要任务是什么?

答: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从9月1日开始,持续到9月28日结束。生态环境部从全国抽调执法骨干力量622人,分四批次,对全国饮用水水源保护区6251个环境问题进行全覆盖督查,逐一核实每个问题的整治进展。其中,重点对“零进展”问题和整治严重滞后的问题进一步查明原因,督促加快整治进度。

通过对全国饮用水水源地进行现场督导,督促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主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速问题清理整治,加强跟踪督办,确保水源地水质安全。

问: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主要内容包括哪些方面?

答: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督查地方工作开展情况。通过查阅相关资料以及座谈、现场核实等方式,了解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理整治工作相关部署、落实及监督检查情况。

二是督促地方加快问题整治进度。通过对未完成整治的问题进行现场督查,查清整治进展及下步计划;重点关注“零进展”问题,进一步查明原因,督促有关地方政府切实加快进度,确保年底前完成任务。

三是督查地方信息报送情况。对地方报送已完成整治的问题开展“回头看”,核实核准完成情况,防止出现死灰复燃及弄虚作假。

问:如何确保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取得实效?

答:第二轮督查重点在于逐一核清6251个环境问题的整治方案、整治进展、存在问题,并在此基础上研究确定下一步工作措施。只有通过督查掌握详实完备的一手资料,才能为后续各项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要求督查组通过水源地督查APP,详细填报所有问题的现场核查情况,并上传现场照片和有关证明材料,被督查地也可以就有关问题通过APP及时报送整治相关文件和证明材料。我们在核清问题情况的基础上,将及时将督查情况向社会公开,对整治滞后、问题严重的地区进行通报批评,压实地方政府及和相关部门责任,形成严查严处、持续高压的态势,确保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取得实效。

问:如何加强信息公开?

答: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各省级人民政府已全面完成水源地排查工作并公布问题清单,并在当地党报、政府网站开设“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专栏,每月向社会公开问题整治进展情况。

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将进一步督促市县级政府加大信息公开力度,并利用生态环境部“一报、一网、两微”开设“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专栏”,每天公开督查工作情况。同时,我们要求各地也及时向社会公开水源地专项督查工作情况和相关问题整治进展。

为推动社会监督,及时发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违法建设项目等环境问题,生态环境部鼓励公众拨打举报电话:010-12369,或者通过“12369环保举报”微信公众号进行举报,生态环境部将督促地方逐一核实,依法查处。

问:督查过程中如何落实廉政工作要求?

答:生态环境部要求督查组在工作期间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遵守环境监察人员“六不准”(即不准接受被检查者的礼品、礼金和有价证券;不准接受被检查者宴请;不准参加被检查者邀请的娱乐活动;不准参与被检查者的营销活动;不准向被检查者通风报信;不准酒后开车、酒后执行公务)。同时,督查组不得向地方环保部门提出与检查工作无关的要求。一经发现上述行为,生态环境部将严肃处理。

为切实把廉政工作要求传达给每一个督查人员,我们将对参加水源地专项第二轮督查的所有622名人员进行全覆盖培训,重点强调督查工作中的纪律要求和廉政要求。全体督查组成员在培训时均要签署《廉洁守纪承诺书》,督查工作结束后向生态环境部填报廉政自查表。

来源:生态环境部

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4279436374594180#_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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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环保咨询机构、环评机构、固废危废处置机构以及其他环保领域技术人员的业务工作能力,我单位举办环保管家及企业环境精细化管理培训班,详情如下:

培训安排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关于举办第二期“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的通知
中环学组教字[2018]77号

“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近几年各项环保法律法规相继修订,尤其是《环境税法》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颁布,体现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心,另一方面也为第三方服务公司提供了新的发展机遇。生态环境部相继出台《关于积极发挥环境保护作用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指导意见》提出:“鼓励有条件的工业园区聘请第三方专业环保服务公司作为“环保管家”。《关于推进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的实施意见》提出:“推动建立排污者付费、第三方治理与排污许可证制度有机结合的污染治理新机制。”为此中国环境科学学会联合环球智库(北京)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共同举办“环保管家”及第三方社会化服务模式创新培训班”。
一、培训内容
第一讲  生态文明建设体制改革
1、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的发展
2、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
3、环保法律修订与环保体制改革
4、新《环保法》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
5、企业污染防治责任与风险
6、十八大后“第三方服务”服务体制改革
第二讲  第三方服务市场与“环保管家”
1、“第三方服务”的市场趋势
2、“环保管家”的服务模式创新
3、排污许可证的的第三方服务
4、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与运行社会化服务
5、其他社会化服务项目
6、“环保管家”案例分析
第三讲  污染源普查与第三方服务
1、第二次污染源普查技术方案
2、生活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3、农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4、工业污染源普查与调查
5、第一次污普工业污染源产排污系数分析
第四讲  环评制度的自主化管理体制改革
1、《环境影响评价法》(修订)的解读
2、《建设项目管理条例》的解读
3、《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解读
4、建设项目的事中和事后环境监管
5、“三线一单”编制技术指南
6、第三方在环评验收过程的服务
第五讲   企业自行监测制度
1、企业自行监测制度的实施(法律、制度与技术规范)
2、为什么要实行自行监测
3、企业自行监测的主体和第三方服务责任
4、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5、自行监测机构的资质和第三方服务
6、自行监测数据的使用和信息公开
7、自行监测的第三方服务市场
8、自行监测的事中事后监管
第六讲  环境税费制度的改革
1、《环境税法》及相关文件解读
2、税费平移
3、排污量核算的依据的技术规范
4、排污量与环境税计算方法
5、环保部关于行业排污量核算方法公告
6、环保税费改革的第三方服务
第七讲  排污许可制下企业环境管理
1、《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2、企业排污许可证的申请、核发和执行
3、企业自主监测的技术管理体系
4、企业排污许可台账的管理体系
5、污染治理可行技术管理体系
6、企业污染源总量控制与排污限值
7、企业环境信息公开制度
8、排污许可证的第三方服务
二、培训对象
1、环评、环境监测、检测、咨询等服务机构
2、污废水治理、废气治理、固危废治理等治理机构
3、环境科研机构、院校
4、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人员
三、培训时间、地点
培训时间:2018年9月25日至9月27日
报到时间:2018年9月25日(全天报到)
报名截至日期:2018年9月18日(报名后需在三个工作日内汇款)
培训地点:山西太原
四、收费标准与证书颁发:
1、培训费用:每培训班收费3500元/人,包括培训费、资料费、证书费等。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收取培训费并开具发票(一律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请在汇款时备注“第二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参加培训人员姓名)”,多位人员参加则在括号内逐一填写参加人员姓名,例:第一期环保管家创新模式培训费用(小明/小华/小雷)。住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食宿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证书颁发:学员完成全部课程,经考核合格,将由中国环境科学学会颁发《环保管家培训证书》,并在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网站www.chinacses.org开设查询服务。
五、报名及联系方式
1、请于培训开班前至少一周前填写报名表(2018年9月18日)。
2、报到时需交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1寸2张,身份证复印件1份,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复印件各1份。
3、报名联系方式:
金老师  13552660560


培训报名咨询邮箱:2697255252@qq.com 
电话:13552660560 金秋亮  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或者扫描下方二维码,在线咨询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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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环境科学学会 金秋亮  电话:135526605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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