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回头看”钦州多家“散乱污”企业违法生产
发布时间:2018-06-11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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钦州多家“散乱污”小冶炼企业违法生产
中央环保督察组对此予以严厉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南宁讯 (记者 余锋 通讯员 唐杰)6月10日,记者从自治区环境保护厅获悉,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6月9日在对钦州市开展督察整改及落实群众举报问题时发现,该市一批应淘汰的“散乱污”小冶炼企业仍在违法生产,严重污染环境,现场触目惊心。为此,督察组连夜约见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对此予以严厉批评并要求立即整改。
当日,督察组一行仅在钦南区康熙岭镇、黄屋屯镇及钦北区大直镇,就发现20多家小冶炼厂,共建有32座小高炉,分布在312、311、218省道两侧。督察组抽查的恒丰冶炼厂、钦州强劲冶炼厂、311省道旁无名铁合金厂、黄屋屯镇大桥矿品厂等4家铁合金冶炼厂,以锰矿为原料生产富锰渣和生铁,其主要生产装备设施均为国家明令淘汰的小高炉,其中3家铁合金厂小高炉仅有13立方米。厂区基本没有像样的厂房及相关附属设施,更无有效的生产控制设施和人工防护装备。此外,这4家铁合金厂均无烟气脱硫设施,仅配套水浴除尘等简易设施且部分企业没有使用,小高炉和热风炉烟气直排,跑冒滴漏及无组织排放严重。厂区乌烟瘴气,尘土满地,污水横流,环境污染非常严重。
此外,督察组还现场发现在一家废弃砖厂内竟然存在非法再生铝冶炼厂,该厂无任何污染治理设施,熔炼工段无组织排放严重,且还将铝灰倒入水塘之中,导致铝灰遇水产生大量氨气,整个厂区及周边都是刺鼻难闻的氨气。水塘无任何防渗措施,水体呈黑色,部分废水通过塑料管溢流外排,经现场检测,外排废水pH值超过10。
当日,中央环保督察组在约见钦州市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时指出,钦州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作为,对小冶炼企业环境污染问题熟视无睹,各有关部门现场检查走过场、走形式,有检查无监管,发现问题不了了之,导致大量小冶炼企业污染问题多年得不到解决。钦州市党委、政府必须以此次督察为契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杜绝虚假整改、表面整改;要借势借力,举一反三,坚决抓好整改落实工作。
据了解,钦州市党委、政府已经连夜开会部署,并迅速拆除了非法再生铝生产窝点。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18年6月7日-7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771-5577276,专门邮政信箱:南宁市2018-6号邮政专用信箱,邮编:530021。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广西壮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来源:广西日报
http://www.gxnews.com.cn/staticpages/20180611/newgx5b1daedb-17379941.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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