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生态环境监测造假 领导干部干扰将被追责
发布时间:2018-06-08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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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17年7月到现在,生态环境部通报的环境监测干扰和数据造假案件已有11起。
为了改变这种情况,生态环境部正在从立法和监督等多方面采取措施。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副巡视员张景麒在6月8日的2018环境监测与服务创新论坛上表示,正会同中组部、国家监察委编制《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防范和惩治地方政府和领导干部对生态环境监测的不当干预。
一位接近生态环境部门的人士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除了党内立法,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已经列入今年部门的立法规划。
生态环境部环境监测司司长刘志全在5月31日的生态环境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将从法规、政策、质量体系和监督监测几方面开展工作,确保监测数据真实准确。
防范领导干部干预和造假环境监测
一位不便具名的环境监测专家对《中国经营报》记者表示,在中央政府真正严肃抓环境监测数据前,由于管理不规范和标准缺乏,环境监测数据造假现象普遍存在,地方政府的领导往往要求环境监测人员给出“环境质量良好”的数据,比如空气污染严重的城市曾经出现优良天数300天以上的情况,而真实数据是优良天数仅有几十天。
张景麒介绍,生态环境部正在会同中组部、国家监察委编制《防范和惩治领导干部不当干预生态环境监测活动的管理办法》和领导干部干预活动的流程记录相关规定。“通过构建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明确情形认定、严肃责任追究,从防范和惩治两方面,解决地方党委和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干部不断干预生态环境监测问题。”
“目前该项管理制度正在征求国家有关部委、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以及各地环境保护厅局的意见。”张景麒表示。
与此同时,刘志全表示,将从立法层面强化法规建设,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条例的制定,构建各类各级生态环境监测机构和相关人员的责任体系,强化环境监测违法行为的处罚。
目前,生态环境监测条例已经列入生态环境部今年的工作规划。张景麒表示,希望该条例能够列入国务院明年的立法工作规划。
中央对环境监测的关注也是前所未有。2015~2017年,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连续三年分别审议通过了《生态环境监测网络建设方案》《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等环境监测方面的改革文件。
“各省级人民政府正在研究编制、已经或陆续发布关于落实两办《关于深化环境监测改革提高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的意见》的实施方案,据了解,已经有近一半省份发布或即将发布实施方案。”刘志全介绍,生态环境部发现人为干扰问题后,均责成地方处理,并且明确要求地方要成立调查组、尽快拿出处理的结果,并将处理情况向社会公开曝光。
开展三年专项执法行动
“除了领导干部的不当干预,在利益驱动下,有些社会化机构也会出具虚假报告。”张景麒表示。
2015年,原环保部启动了为期两年的环境监测社会化试点服务,鼓励社会机构参与环境监测。与此同时,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也开始推进。
2016年10月,全国338个地级以上城市的1136个国控空气监测站事权上收,由中国监测总站直接管理,委托社会化机构进行运营维护。
按照生态环境部的工作计划,地表水国控监测站点事权上收将于今年7月底基本完成,同样委托社会化机构进行运营维护。
“这实现了谁监测谁考核,防止了不当行政干预。”张景麒表示。但是这两年社会化机构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例如发展水平良莠不齐、区域性差异比较大、人员素质弱、技术储备不足,影响监测数据质量,制约社会化运维服务的良性发展。“甚至在利益驱动下,有些社会化机构出具虚假报告。”
来源:中国经营网 记者 李艳洁 http://www.cb.com.cn/zjssb/2018_0608/123987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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