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将废止排污收费规章

发布时间:2018-04-14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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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生态环境部将废止排污收费规章

法制网北京4月13日讯 记者郄建荣 环保税已正式开征,生态环境部今日透露,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将废止,这就意味着,在我国实施了近40年的排污收费制度将退出历史舞台。生态环境部要求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1979年9月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中,确立了排污收费制度。2018年1月1日起,环保税正式开征。为及时废止有关排污收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生态环境部起草了《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生态环境部表示,及时废止有关排污收费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征收排污费改为征收环保税的必然结果,也是与上位法保持一致和严格依法行政的必然要求。生态环境部已经原则通过了《关于废止有关排污收费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决定(草案)》。

生态环境部强调,随着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生态环保法律法规制修订步伐明显加快,生态环保法律体系不断完善。及时修改和废止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是生态环境部的法定职责,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具有积极作用。

生态环境部要求,根据“谁制定、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适时认真做好与上位法冲突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修改和废止工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建设美丽中国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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