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建立健全环保夜间巡查执法工作制度,违法企业将“无所遁形”
发布时间:2018-04-09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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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广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及江门市委、市政府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系列会议精神,进一步完善环境监管执法长效工作机制,形成夜查暗访轮番上阵的环保执法高压态势,着力推动本市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近日,江门市环保局推出多项措施建立健全环保夜间巡查执法工作制度,明确要求各市区建立健全夜间巡查值守制度,常态化夜间执法检查,强化开展环保专项夜间执法行动,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定期报送夜查工作情况,并就各市区落实相关工作情况进行了督查。
3月28日起,江门市环保局在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联动工作机制的启动下持续开展执法巡查行动。本次检查行动采取“白+黑”、“明查+暗访”、“两不一直接”等方式,有针对性地检查本市重点废气排放企业限产措施落实情况 及防治污染设施运行情况。截至3月29日,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22人次,检查企业35家,发现存在环境问题2家。
1、企业未提供相关资料,责令其立即停产
3月29日晚上10时,在检查完上一家企业后,市环保局执法人员加快步履前往江门市蓬江区棠下镇和汇新材料有限公司进行检查。该厂主要经营塑料再生,检查时该厂清洗工序和注塑工序没有生产,其他工序均正常生产,但再生拉料工序产生的废气未经处理直接通过排气扇向外排放。不仅如此,现场负责人未能提供工商营业执照和环保相关资料,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立即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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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
2、企业无开启抑尘器、喷淋装置
3月28日下午,执法人员来到蓬江区乾山混凝土搅拌有限公司检查,发现该企业的输送带有落实围蔽措施,但抑尘器和喷淋装置没有开启。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其马上开启抑尘器和喷淋装置,并加强日常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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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现场
建立健全环保夜间巡查执法工作制度
决心打赢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
2017年江门市环境质量保持总体稳定,但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生态环保工作形势依然严峻。江门市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今年以来,本市先后召开市环境保护委员会全体会议、市扬尘治理工作会议、全市2018年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等会议,林应武书记、刘毅市长、林飞鸣副市长多次作出指示批示,要求全力以赴坚决打赢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表明了市委、市政府铁腕治污的巨大决心。
近来,全市环保部门自上而下开展夜间突击检查行动,3月17日,市环保局局长廖辉文亲自带队开展夜间突击检查行动,揪出了一批环境问题企业,营造了环境执法高压态势,行动在全社会形成了一定的影响力、打击力、震慑力。
目前,该市环保部门正全面建立健全环保夜间巡查执法工作制度,环保夜间执法检查将实现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以科学调动分配执法人员、建立夜间巡查值守工作制度、组织开展环保专项夜间执法行动等方式多措并举,全天候、全时段对企业进行加强执法监管。针对专门在夜间偷排废气废水等环境违法行为的企业,实施精准打击,一旦发现环境违法行为的,将依照新《环保法》四个配套办法严查严办,绝不手软。环保夜间巡查执法工作制度的建立,为不利气象条件下大气污染防控联动工作机制提供更坚实的制度保障,为全力打赢2018年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强有力的后盾。
关于江门市建立健全环保夜间巡查执法工作制度,具体措施有以下四点:
一、建立健全夜间巡查值守制度。各市(区)环保局加强重污染行业日常监管,建立健全环境监管执法夜间巡查值守工作制度,组建夜间巡查值守队伍,配备相应器材和交通工具。每天安排执法人员开展夜间巡查值守,围绕重点废气废水排放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环境污染问题等开展常态化的夜间执法检查,特别是启动大气污染防控联动机制或发生突发环境事件时,随叫随到,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开展工作。
二、强化开展环保专项夜间执法行动。针对不法排污企业通常利用夜间偷排漏排的情况,各市(区)环保局将加大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重点区域的夜间暗访频次,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环保专项夜间执法行动,每月集中组织开展夜查行动不少于2次;夜查行动一律以暗访形式进行,做好保密工作,做到“两不一直”,即“不提前公布检查名单、不打招呼、直奔现场”;做到环保夜查“不下线”,使环保高压执法成新常态。
三、严厉查处违法排污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予以严肃查处,并督促企业落实各项整改措施;对整改无望的,依法报请政府予以关闭;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有关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必要时安排媒体对环境违法企业和单位进行公开曝光,切实打出声势,对环境污染违法行为形成高压震慑态势。
四、定期报送夜查工作情况。各市(区)环保局建立夜间巡查和突击检查发现问题及查处情况的工作台账,及时总结工作亮点和成效,形成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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