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单内“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整改、入园的企业?
发布时间:2018-03-01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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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对“散乱污”开展解剖式督查
验收范围为各县(市、区)列入排查清单中的35029家及群众举报的、发现名单之外的、国家环保部发现问题未销号的“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情况。验收内容为整治方案、企业台账、宣传资料(标语、横幅、媒体报道)、验收方案、整治资料(一企一档、照片、录像等)、现场检查、长效机制、县级验收结果台账。验收步骤为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抽查、交换意见等,对各县(市、区)指出问题、提出下步工作要求、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验收标准分为三类,关停取缔类、整治改造类和整合搬迁类。
验收按照评分制进行,对20个县(市、区)依分值排名,对排名前三位的县(市、区)进行表扬奖励,排名后三位的县(市、区)通报处罚。在媒体公布验收结果,对排名前三名的县(市、区),予以全市表彰,在大气资金分配上给予重点倾斜,对排名后三名的县(市、区),依照有关规定对相关乡镇、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严肃追责。
在验收工作中,还由市监察局成立一个问责组,对验收中发现的相关责任问题进行问责。
从邯郸市大气办获悉,全市将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开展解剖式督查,以此巩固“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工作成效,进一步改善全市生态环境质量。
邯郸市环保局局长齐海新介绍,为做好解剖督查工作,市大气办专门印发了《全市对“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开展解剖式督查方案》,明确了此次督查范围、督查内容、督查标准及督查方式。通过开展解剖式督查,把所有“散乱污”企业彻底整治到位,并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坚决杜绝反弹。
主要是全市名单内的29201家和补报的378家“散乱污”企业整治情况;环保部、省环保厅和市各级督查交办的“散乱污”企业问题;省、市、县、乡、村域交界地带,城乡接合部、老工矿区,工厂大院,城郊仓库,农村地区、偏远山区、厂中厂和督查多发地区等重点区域的名单外“散乱污”企业。
主要是各县(市、区)在“散乱污”企业清零整治行动中党政同责、方案制定、摸底排查、建档立卡、综合整治、长效监管等方面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主要是四个方面,一是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管行业必须管环保、管业务必须管环保、管生产经营必须管环保”原则的情况;制定“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方案;定期研究组织召开专项会议推进工作;在县(市、区)、乡、村公示举报方式、公示“散乱污”企业名单、公示整治进度;建立长效监管制度等相关情况。二是名单内“散乱污”企业,关停取缔类按照“两断三清”标准取缔到位;整治改造类通过安装污染治理设施,依法办齐各类手续,在装备工艺、污染治理等方面提升改造,实现企业稳定达标排放;搬迁入园类已实施关停并进园入区、集中管理。三是部、省、市各级督查交办的“散乱污”企业问题,按照要求整改到位。四是重点区域摸底排查全覆盖,无名单外“散乱污”企业。
此次解剖督查,将坚持督政与督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对督查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将移交被督查县(市、区)查处;发现的违纪行为,移交纪检部门;涉嫌刑事犯罪的、违反相关法律规定的,移交公安机关。
来源:邯郸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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