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垂改后环评、验收审批等五项行政许可事项,经各直属环保局审核盖章后报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发布时间:2018-02-25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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垂改后,环评、验收审批等五项行政许可事项,经各直属环保局审核盖章后报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本报讯(通讯员 陶亚林 张彤)日前,区政务服务中心环保窗口按泰州市行政审批制度联席会议办公室、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及泰州市环保局联合发出的《关于环保类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的行政许可事项报批程序,发出我区环保机构垂直改革后首份建设项目环评批复文件。

根据文件规定,我市危险废物经营许可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变更、固体废物跨省转移、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竣工验收审批五项行政许可事项,经垂改后的各直属环保局审核盖章后报泰州市行政审批局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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