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治“散乱污”企业!!!

发布时间:2018-01-03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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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理整治“散乱污”企业是我市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中的重要一环

什么是“散乱污”工业企业

对此采取了怎样的整治措施呢?

权威人士为您答疑解惑


市经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道

“我们学习借鉴京津冀‘散乱污’工业企业清理整治经验并结合实际,确定了我市‘散乱污’工业企业的范围。’是指不符合城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是指不符合产业政策、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违法建设、违规生产经营以及擅自改变地上附着物性质进行非法生产的企业;‘’是指违法违规或超标排放废水、废气、废渣的企业。”


一句话总结


所有不符合产业政策和当地产业布局规划,未办理发改、土地、规划、环保、工商等相关审批手续且不能达标排放的工业企业都是“散乱污”。


如何整治“散乱污”企业


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防止“一刀切”,结合清理出的14148户“散乱污”工业企业特点,我市研究提出了“三个一批”分类处置办法,即“依法关闭一批、整改规范一批、调迁入园一批”。


√依法关闭类是对不符合规划和产业政策、未通过行业准入审批,违法违规排放且整改无望的工业企业进行依法取缔。

√整改规范类是对环境污染小,整改可达标的工业企业,按要求上环保设施、完善相关手续后,可恢复正常生产。

√调迁入园类是对企业生产经营情况、环境影响等进行综合评估,对符合入园条件的企业,引导其调迁进入工业园区进行生产经营。



据了解,截至去年底,我市基本完成14148户企业的整治,包括依法关闭11896户,整改规范2188户,调迁入园64户。下一步,市环保局还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常态化督察检查,保持高压态势,压紧压实各区(市)县落实主体责任,巩固整治成果,防止“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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