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部长:继续排查“散乱污”企业,不留死角,已6万多家被处置!坚决取缔这5类散乱污
发布时间:2017-11-22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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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11月21日,环保部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本报记者 马维辉 北京报道
11月21日,环保部在河北省廊坊市召开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散乱污”企业整治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阶段总结现场会。环保部部长李干杰表示,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决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为全面打赢蓝天保卫战奠定坚实基础。
李干杰表示,一年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办成了一些“多年来一直想办,而没有办成的大事”,排查出了6.2万余家涉气“散乱污”企业及集群,并且已经全部分类处置。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是大气污染防治的重点任务,‘2+26’城市的做法和经验需要认真总结推广。”他表示。
在他看来,治理“散乱污”企业主要有五方面经验:
一是全面排查,不留死角。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无缝对接、全面覆盖”的原则,彻底摸清行政区域内违法违规“散乱污”企业,逐一登记备案,实行清单制、台账式管理。
二是分类施策,标本兼治。实行“先停后治”,采取“关停取缔、整合搬迁、整改提升”三种方式,做到“取缔要坚决、搬迁有去处、整改有标准”。
三是疏堵结合,扶治并举。围绕“钱从哪里来”“人往哪里去”“出路在何方”等问题进行积极探索,政府主导、市场运作破解企业资金瓶颈,提早布局职工再就业,并为愿意“搬”“转”企业提供战略指导和技术指导。
四是建立机制,严防反弹。从管理对象看,把“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层层压实到乡镇、村街,实现督政和督企并重;从管理目标看,推动发展转型与污染防治相结合,实现环境管理向推动绿色发展的长远目标转型;从管理机制方式看,调集优势管理资源与协同式作战相结合,实现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协作模式;从管理手段看,人力与运用现代信息及科学技术相结合,实现管理能力提升。
五是加强引导,营造氛围。通过电视、网络、报刊等平台,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加大问题曝光力度,最大限度赢得群众理解和支持。
“总的来看,‘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是以新发展理念为引领、以环境倒逼发展转型的生动实践,实现了保护环境、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多赢的预期目标。”李干杰说,“一是改善环境空气质量,解决人民群众身边的突出环境问题;二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实现了增产不增污;三是营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避免劣币驱逐良币现象。”
他表示,未来,要坚决守住“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综合整治阶段性成果。
“要坚持零容忍,继续排查‘散乱污’企业及集群,确保不留死角;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对企业整治情况对标先进开展再梳理,推动企业通过整改提升成为行业标杆。”李干杰说,“最后,还要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排污许可、考核问责等制度。”
会前,李干杰还在廊坊市文安县进行了考察,调研了当地拆除燃煤小锅炉集中存放地、文安县大地木业公司、文安木材工业技术研发中心、文安县南庄村气代煤工程等“散乱污”企业整治与升级改造等情况,考察了文安县左各庄环保所能力建设、乡镇空气质量监测点建设情况,并慰问基层环保人员。
对于文安县通过整治“散乱污”,实现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多赢的结果,李干杰表示了充分的肯定,并希望当地再接再厉,巩固成果,努力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共进。
作者:马维辉 来源:华夏时报
关于小散乱污企业的宣传内容
小散乱污企业是群众身边的污染顽疾,我市3月3日启动了为期一个月的专项整治行动,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下“小散乱污”企业的特征与危害。
一、什么叫“小散乱污”企业?
“小散乱污”企业有以下三个特点:
1.规模小,工艺差。多数是家庭作坊式企业或者个体工商户。包括有色熔炼加工、橡胶生产、制革、化工、陶瓷烧制、铸造、丝网加工、轧钢、耐火材料、碳素生产、石灰窑、砖瓦窑、废塑料、石材加工,以及涉及涂料、油墨、胶粘剂、有机溶剂等使用的印刷、家具等小型制造加工企业。
2.分布散乱。多分布于农村与城乡结合部,位置较为隐蔽。该类企业在分布上不符合我市的产业布局规划、不在工业聚集区内,且多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企业。
3.污染环境。可分为涉气超标排“污”企业与涉水超标排“污”企业。这类企业无任何的污染处理设备,产生的污染物直接排放到大气或者河流中,对周边环境造成严重污染。
二、“小散乱污”企业有哪些危害?
一是噪声污染。企业因为无证无照、证照不全、违法建设、违规经营,为了逃避监管部门往往在夜间暗自生产,生产中产生的大量刺耳噪声会影响居民正常休息。二是大气污染。在无排污设施的情况下直接向空中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污染物包含硫氧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挥发性有机物等多种污染物。其中,硫氧化物、氮氧化物是雾霾的主要成因。而挥发性有机物在阳光的照射下与汽车尾气结合后造成臭氧污染,臭氧会对人的呼吸道造成灼烧。三是水体污染。向水体中排放过量的氮、磷、钾等元素,会造成水体富营养化。未经处理的工业废水中有汞、铬、铅等重金属元素以及砷、镍、苯胺和其他的多环芳香烃污染物,这些污染物不仅污染河流,还会渗入到土壤中,日积月累造成难以修复的污染。
三、我市对“小散乱污”企业采取什么措施?
我市开展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对“小散乱污”企业依法给予严厉打击。对不符合产业政策和产业布局规划、污染物排放不达标的企业,对无证无照、证照不全、污染严重的小作坊和小加工厂,坚决取缔。对符合产业政策、产业布局规划,但土地、规划、质检等手续不齐全的企业,依法停产、限期整改,完善手续后恢复生产。对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企业,引导迁入产业集聚区或工业园区。
为切实开展好此项工作,3月3日全市召开了“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动员会,并下发了《濮阳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制定任务目标和完成时限,逐级落实工作责任。
加强领导,健全组织。成立了濮阳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指挥部,由市委书记何雄任政委,市长宋殿宇任指挥长。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市政协副主席黄守玺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下设十个督查组,对全市“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明确责任,联合执法。各县(区)是专项整治的第一责任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是第二责任单位。环保、工信、国土、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各负其责、联合执法。按照“断水断电、拆除设备、清除原料、吊销执照、恢复原貌”的工作标准,彻底取缔“小散乱污”企业,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
扎牢基础,稳步推进。各县(区)成立了相应的“小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行动组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推进各项工作。3月10日前全部摸查完毕,3月25日前整治到位,3月31日前要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同时工作前期加强社会宣传,扩大舆论影响,以张贴条幅、电视动员、印发宣传页的方式动员群众广泛参与,充分发挥公众监督作用。
强化督导,严肃问责。市指挥部办公室和督查组将对整治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对漏报、瞒报或整治不到位的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如有1家“小散乱污”企业漏报、瞒报或未按期整改到位,对相关乡镇(办)予以全市通报批评;如有2家,对相关乡镇(办)分管副职予以免职;如有3家,对相关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予以免职;如有4家,对相关乡镇(办)党委书记予以免职。每个县(区)如有5家“小散乱污”企业漏报、瞒报或未按期整改到位,约谈该县(区)政府或管委会主要领导,并对分管领导予以党政纪处分。
四、群众发现“小散乱污”企业如何举报?
通过拨打环保举报热线:12369,可随时举报您发现的“小散乱污”企业,由当地环保执法人员现场查处。
来源:濮阳市环境保护局
来源:http://www.pyshbj.gov.cn/tabid/375/InfoID/6496/frtid/40/Default.asp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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