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涉嫌非法排放重金属超标案被移送公安局,此时,距离案发不到24小时,存未办理“三同时”验收手续等问题
发布时间:2017-11-03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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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查立办,严惩不贷——青田环保查处一起环境污染刑事案件
2017年10月23日上午12时,青田县环保局将程小松拉手加工点涉嫌非法排放重金属超标案移送青田县公安局,此时,距离案发不到24小时。
2017年10月22日上午,青田县环境保护局联合青田县瓯南街道办事处、青田县江南派出所、青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程小松拉手加工点进行执法检查,检查发现该加工点未办理环保部门审批和“三同时”验收手续。现场检查时,执法人员发现清洗设备及滚光机旁设置有围栏用于收集废水,清洗设备下方设置有一管道将废水引至隔壁厕所下方化粪池。青田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即对清洗设备出水口废水进行了采样取证。
根据青田县环境监测站提供的监测结果,显示该加工点清洗设备出水口废水重金属总锌浓度为146mg/L,浓度超过《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规定排放标准10倍以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6〕29号),青田县环保局立即将该案件移交青田县公安局。
现场调查、污染物采样、数据监测、出具报告、调查笔录、案卷制作……不到24h,青田县环保局执法人员、监测人员开启“白+黑”模式,立查立办,彰显了青田环保人对环境违法犯罪的严惩不贷的决心。今年以来,紧紧围绕中央环保督察、护航十九大等重要工作,青田环境监察工作坚持“严”字当头,加密日常监察检查频次,提升环境执法效率,对检查中发现的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零容忍”。截至目前,已下达违法行为改正决定书68份,环境违法行为限期改正通知书42份,立案100起,罚款金额达800多万元。
来源:丽水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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