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危废的复函、通知!管理危废七要诀——多、细、严、紧、慎、高、久
发布时间:2017-08-30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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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有4个内容
1、环保部复函危废监督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
2、环保部厅复函:认定危险废物!
3、环保部厅通知:明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问题!
4、管理危险废物的七要诀——多、细、严、紧、慎、高、久
关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关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的复函
贵州省环境保护厅:
你厅《关于危险废物监督管理中法律适用问题的请示》(黔环呈〔2013〕158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明确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因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电解铝》(HJ/T254-2006)不具备认定某种废物是否属于危险废物的法律依据。
二、在根据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固体废物是否具有危险特性时,应依据《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中确定采样的份样数、份样量和采样方法。因此,建议按照《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HJ/T298-2007)对电解铝行业阳极残极碳渣进行危险废物的危险特性鉴别,确定其危险废物管理属性。
特此函复。
环境保护部办公厅
2014年1月27日
抄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环境保护部固体废物与化学品管理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固体所。
来源:环保部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明确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环函[2017]135号)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关于认定危险废物的请示》的复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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菏泽市环保局:
你局《关于认定危险废物的请示》(菏环呈〔2015〕7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的规定,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性的废物。据此,鉴别某种固体废物是否是危险废物,首先应判别其是否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未列入名录的,需根据国家《危险废物鉴别技术规范》、《危险废物鉴别标准》等进行危险性鉴别。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是对固废产生的预测,对其中无法判断是否危险废物的固废,项目试生产期间,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意见,委托权威机构进行危废鉴定。经鉴定属于危废的,按照危险废物管理规定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置。
二、公安部门根据《印发<全省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的通知》(鲁检会〔2014〕4号文)要求,相应环保局有义务出具危险废物认定报告。
特此函复。
山东省环境保护厅
2015年11月17日
来源:山东环保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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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危险废物的七要诀——多、细、严、紧、慎、高、久
来源: 公众号 安全家HSEHOME 作者:每周五发漫画的 在此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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