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国家、各级环保对“未批先建”严打开始了,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

发布时间:2017-07-20   来源:企事业环保

点击题目下方蓝字关注  企事业环保


小提示:欢长按识别以下二维码进入保智收藏了新司法解释等,可以查阅环评分类。

   

危废处置去向不好找?危废来源不好找?请加微信eprens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关于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再评估工作的函

陕环函〔2017〕477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西咸新区管委会、杨凌示范区管委会,韩城市人民政府: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国办发〔2014〕56号)、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环办〔2014〕112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政办发〔2016〕47号)等有关文件要求,2016年我省各市(区)组织开展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相关工作。

清理整顿工作推动解决大量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取得积极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根据环境保护部要求,各市(区)要针对存在的问题,继续完善和推进清理整顿各项工作,并在此基础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再评估,聚焦产能过剩的重点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煤炭、火电等)、高环境风险行业(煤化工、农药、涉重项目等)和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按照基本情况、主要做法、成效和问题、对策和建议编写再评估报告。

请各市(区)抓紧完成再评估工作,并于2017年7月21日前将再评估报告函告我厅。报告应列出上述重点行业“未批先建”违法项目的清理和查处情况详细清单;说明2016年年底前清查遗漏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的查处和规范情况;列出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2016年9月1日)后新发现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清单并说明查处情况。

当前,“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请各市(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对新发现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要依法严肃查处并纳入诚信管理体系,不断提升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效力。

联系人:陕西省环境保护厅环境影响评价处

附件:1.重点行业“未批先建”违法项目清理和查处情况清单

2.2016年年底前清查遗漏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查处和规范情况清单

3.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后新发现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查处情况清单

陕西省环境保护厅

2017年7月4日


来源:陕西环保厅


近日,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工作部署,以及市政府领导的批示精神,为解决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中的存在问题,由市环保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县区政府主抓,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再评估工作。

  本次再评估工作是在继续完善和推进2015年以来全市开展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基础上,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再评估,聚焦产能过剩的重点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煤炭、火电等)、高环境风险行业(煤化工、农药、涉重项目等)和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调查评估清理整顿工作的做法、成效和问题,形成对策和建议。调查范围包括重点行业“未批先建”违法项目的清理和查处情况、2016年年底前清查遗漏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的查处和规范情况、新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2016年9月1日)后新发现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查处情况。

  2015年以来,为贯彻新实施的《环境保护法》和国省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决策部署,省、市、县成立了环保大检查办公室,对全市2015年以前违法违规建设的项目开展全面排查,严格对照《陕西省环境保护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方案》要求,采取“县区党委政府并主官负总责,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企业单位主动担责”的方式,按照“淘汰一批、规范一批、完善一批”的原则,对排查出的831个项目进行了清理整顿,推动解决了大量历史遗留环境问题,取得了积极成效。

  目前,各地“未批先建”环境违法行为仍时有发生。省市要求各级各部门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各环保部门对新发现的“未批先建”违法项目将依法严肃查处并纳入诚信管理体系,确保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效力得到落实。

来源:汉中市环保局


赣州市环保局召开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清理整顿工作再评估

2017714日,赣州市环保局组织召开了全市环保工作再评估视频会议,参加会议的有各县(市、区)环保局局长、分管副局长、监察大队长、审批股长及其它相关工作人员共计80余人。




会议传达了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对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再评估工作的有关精神,通报了抽查部分县“回头看”现场检查发现的八项共性问题,要求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积极组织推进,充实“回头看”的检查内容,在现有清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整改落实工作的基础上开展“再评估”,健全完善“一企一档”,认真查缺补漏,重点对产能过剩的重点行业(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煤炭、火电等)、高环境风险行业(煤化工、农药、涉重项目)、涉及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保护区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建设区域的项目及环保部、省环保厅、市环保局审批的建设项目开展检查,并再次核查是否还存在有遗漏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强化对已完成整改备案建设项目的事中事后监管,如发现仍存在环保违法行为要依法依规进行处理,杜绝再次反弹。

来源:赣州环保


声明:   本号对转载、分享、陈述、观点、图频保持中立,目的仅在于传递更多信息,版权归原作者。

             长按图片·识别二维码关注》企事业环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