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局等部门印发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2-25   来源:企事业环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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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
市交通委关于印发《上海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
执法应用规定》的通知


各区环保局、建设管理委、交通委、住房保障房屋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继续加强对扬尘污染排放的监管,规范扬尘在线监测数据的执法应用,经研究,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市交通委对《上海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自2019年3月15日起实施,请遵照执行。

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    

上海市交通委员会
                                2019年2月18日

沪环规[2019]2号 关于印发《上海市扬尘在线监测数据执法应用规定》的通知




来源:上海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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