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积分落户进入公示落户阶段

发布时间:2018-10-16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落实国家户籍制度改革要求,本市2018年首次实施积分落户政策。在广大市民的理解、支持和配合下,申报、审核、复查各阶段工作顺利开展。10月15日起,2018年申报积分落户的124657名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按照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关于落户规模统筹考虑城市承载能力和人口调控目标的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2018年本市确定的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对应的最低分值为90.75分,按照同分同落原则,实际公示名单共6019人。在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期间,年度落户规模将保持在6000人。由于每年申请人群规模和情况会有变化,每年达到积分落户规模的实际分值会有所不同。
  此次面向社会公示的落户人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一是在京稳定工作时间长,体现了长期在京工作的要求。

二是年龄跨度大,中青年占主体。其中年龄最大的58岁,年龄最小的31岁。

三是行业分布广。申请人来自科技服务、制造、金融、媒体、教育医疗、环卫、园林绿化、家政服务等各行业。四是获得奖励加分人员更具优势,如100分(含)以上高分段人员中35.8%来自高新技术企业,23.4%获得创新创业奖项,12人获评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
  拟取得落户资格的人员名单将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经公示无异议的,可在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经查证反映问题属实的,取消落户资格。本市积分落户要求诚信申报,根据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规定,对违反诚信申报的申请人和用人单位要严肃追责,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从本市积分落户工作部门了解到: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还需要提交现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请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注意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本市积分落户在政策试行期间每年申报一次。2018年未取得落户资格、2019年继续符合政策规定的四项资格条件的申请人,只需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上一年度申报信息,选择更新需要变更的内容,其他无变化信息不用重新填报,系统将予以保留。2019年的申报工作预计将于5月份进行。
  该部门负责人特别表示:“今年是本市首次开展积分落户申报工作,感谢社会各界对政府各部门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在总结今年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流程,方便市民办理。”


关于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的通知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以下简称办法)、《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以下简称细则),为做好积分落户公示及落户办理有关工作,现将有关内容通知如下:

一、统筹考虑城市人口调控目标和综合承载能力,经市政府研究决定,今年本市积分落户规模为6000人。在办法试行期间,每年落户规模均为6000人。按照同分同落的原则,今年公示名单共6019人。申请人取得落户资格后自行放弃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二、自10月15日起,申请人可登录积分落户在线申报系统查看本人积分结果。

三、积分落户公示名单在市政府“首都之窗”网站公示,公示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取得落户资格,可按相关规定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对公示名单上的人员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相关部门实名书面反映(电话:63135162,传真:63135367,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邮政编码:100050)。相关部门将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取消落户资格的,落户资格不递补。

四、根据办法规定,申请积分落户需具备“无刑事犯罪记录”资格条件,请拟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注意安排好时间,联系现户籍地公安部门开具。取得无刑事犯罪记录证明后,方可办理本市常住户口。

五、取得落户资格的申请人办理本市常住户口时限为2018年10月23日至2020年12月31日。相关材料清单、办理流程详见细则有关规定。档案审核由调京后的档案接收部门按相关规定办理。

六、按照积分落户管理办法,可以随迁的未成年子女以截至2017年1月1日不超过18周岁计算。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5


2018年积分落户公示名单

根据《北京市积分落户管理办法(试行)》(京政办发〔2016〕39号)、《北京市积分落户操作管理细则(试行)》(京人社调发〔2018〕64号)有关规定,经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准,现将2018年积分落户人员名单公示如下(具体名单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截止到2018年10月22日。如对公示名单的人员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北京市积分落户服务中心实名书面反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电话:63135162
传真:63135367
联系地址:西城区永定门西街5号
邮政编码:100050
 
附:2018年积分落户公示名单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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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人社局,首都之窗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