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沟的创新企业和高端人才注意啦,房租补贴来啦!

发布时间:2018-07-26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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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

各相关企业:

为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推动创新企业和高端人才在门头沟聚集发展,根据《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并结合《北京市门头沟区人民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精准服务“高精尖”产业的实施方案》,2018年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企业在门头沟区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

(二)企业主导产业符合门头沟园区“一主三辅”(互联网、智能制造、医药健康、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定位和政府重点扶持方向;

(三)企业已组建了企业管理团队并具有明确的企业管理制度;

(四)企业为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

二、支持标准

1、补贴对象:2018年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用于对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提供房租补贴。

2、补贴标准: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租赁写字楼、厂房的,连续3年全额进行房租补贴。申报2018年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房租补贴计算基数为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实际支付的房租费用(以房屋出租方出具证明为准),补贴系数为100%。

3、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补贴年限最高不超过3年;“2018年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与“2018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房租补贴”政策不可同时申报。已享受过门创三十条房租补贴政策的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其原补贴年限不计入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补贴年限内。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1.    《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    企业管理制度

5.    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6.    租赁合同复印件

7.    补贴期间实际支付租金发票复印件

8.    交付通知单等其他证明租赁期限材料复印件

9.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要求

1. 报送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四份、电子版文档一份和盖章版电子扫描件一份;企业所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时需同时出示材料原件。

2.申报材料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1)   《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   企业管理制度

5)   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相关证明材料

6)   租赁合同复印件

7)   补贴期间实际支付租金发票复印件

8)   交付通知单等其他证明租赁期限材料复印件

9)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应当左侧装订,每份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文件应当整洁、清晰,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受理

1.受理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

2.联席会成员单位是该专项支持资金的受理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官网发布通知并组织申报,申报企业在受理期限内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联席会各成员单位。

(二)审核

1.各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受理与初审,初审后于2018年8月9日前汇总至联席会办公室。

2.联席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核算奖励金额,形成奖励方案后,由联席会办公室统一报联席会评审。

(三)公示

奖励方案经联席会评审通过后,获得本专项支持资金的企业名单将在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网站进行公示(网址:slkfq.bjmtg.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席会办公室负责核实公示期间反馈问题,无异议的,由联席会办公室报区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按公示结果组织资金拨付。

   (四)资金拨付

该专项支持资金由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管委会财务审计部统一拨付。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

联系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区石龙管委

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一层大厅

金国轩

60805952

区科委

新桥大街40号

姜华

 69854033

区经信委

新桥大街46号

梁玉

69842584

区发改委

新桥南大街28号

安宁

69824360

区地税局

滨河路52号

倪克平

69864429

区国税局

双峪路39-1号

韩陆佳

69850799

区统计局

中门寺街16号

孙旭

69842142

区商务委

双峪路39-1号

陈玥

69844215

区工商联

新桥大街44号

安鑫

69852380

区工商局

滨河路70号

晋建民

69869726

区人保局

中门寺街16号

赵川

69843949

区财政局

滨河路56号

陆宽

69844188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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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房租补贴部分)申报

各相关企业:

根据《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门政发〔2015〕46号)及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2018年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房租补贴部分)申报工作正式启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一)企业在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以下简称“门头沟园区”)或门头沟区内国家、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且租赁厂房或租赁楼宇;

(二)企业主导产业符合门头沟园区“一主三辅”(互联网、智能制造、医药健康、节能环保)产业发展定位和政府重点扶持方向;

(三)企业已组建了企业管理团队并具有明确的企业管理制度;

二、申报项目

(一)优秀人才企业房租补贴项目

1、补贴对象:优秀人才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用于对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优秀人才企业提供房租补贴。申报2018年优秀人才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的企业,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优秀人才企业认定。

2、支持标准:优秀人才企业租赁厂房或租赁楼宇,按照实际发生的房租费用(不包括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的50%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三年。申报2018年优秀人才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的企业,房租补贴计算基数为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实际支付的房租费用(以房屋出租方出具证明为准),补贴系数为50%。

3、补贴限额:优秀人才企业房租补贴每年总额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租金单价不超过限定价格。申报2018年优秀人才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的企业,本次房租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补贴上限为50万元);租金单价限价为租赁面积2.4元/天•建筑平方米,对于低于该价格的租金单价按照实际租赁价格为准。

4、申报2018年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

(二)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项目

1、补贴对象: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用于对门头沟园区内或门头沟区内国家、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内进行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的创新创业企业提供房租补贴。申报2018年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的企业,需在2017年12月31日前租赁厂房或租赁楼宇,并实际发生房租费用。

2、支持标准:创新创业企业租赁厂房或租赁楼宇,按照实际发生的房租费用(不包括除租金外的其他费用)的40%给予补贴,连续补贴两年,原则上只补贴入驻门头沟园区科技型孵化器、门头沟园创新创业示范基地或经园区管委会认定的正在建设的创新创业示范基地的创新创业企业以及入驻门头沟区内国家、市级孵化器、众创空间内的创新创业企业。申报2018年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的企业,房租补贴计算基数为企业在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内实际支付的房租费用(以房屋出租方出具证明为准),补贴系数为40%。

3、补贴限额: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每年总额原则上不高于50万元,租金单价不超过限定价格。申报2018年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项目的企业,本次房租补贴总额不超过50万元(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补贴上限为50万元);租金单价限价为租赁面积2.4元/天•建筑平方米,对于低于该价格的租金单价按照实际租赁价格为准。

4、申报2018年门头沟区“高精尖”企业房租补贴政策的企业不可同时申报本项目。

三、申报材料及提交要求

(一)申报材料

1、优秀人才企业房租补贴项目

1)   《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房租补贴部分)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   企业管理制度

5)   纳入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优秀人才企业相关材料

6)   租赁合同复印件

7)   补贴期间实际支付租金发票复印件

8)   交付通知单等其他证明租赁期限材料复印件

9)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2、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项目

1)   《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房租补贴部分)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   企业管理制度

5)   租赁合同复印件

6)   补贴期间实际支付租金发票复印件

7)   交付通知单等其他证明租赁期限材料复印件

8)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提交要求

1.报送材料包括企业申报材料纸件一式四份、电子版文档一份和盖章版电子扫描件一份;企业所提交材料为复印件时需同时出示材料原件。

2.申报材料应按照以下顺序装订:

l 优秀人才企业房租补贴项目

1)   《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房租补贴部分)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   企业管理制度

5)   纳入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优秀人才企业相关材料

6)   租赁合同复印件

7)   补贴期间实际支付租金发票复印件

8)   交付通知单等其他证明租赁期限材料复印件

9)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l 创新创业企业房租补贴项目

1)   《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促进创新创业和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房租补贴部分)申请表》(见附件)

2)   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及经办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3)   2017年度财务报表及完税证明

4)   企业管理制度

5)   租赁合同复印件

6)   补贴期间实际支付租金发票复印件

7)   交付通知单等其他证明租赁期限材料复印件

8)   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上述材料应当打印或复印在A4纸上,应当左侧装订,每份首页加盖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文件应当整洁、清晰,否则不予受理。

四、申报流程

(一)申报与受理

1.受理时间:2018年7月25日-2018年8月8日(节假日除外);

2.联席会成员单位是该专项支持资金的受理单位,负责在本单位官网发布通知并组织申报,申报企业在受理期限内将纸质申报材料及电子版报送至联席会各成员单位。

(二)审核

1.各联席会成员单位负责受理与初审,初审后于2018年8月9日前汇总至联席会办公室。

2.联席会办公室负责汇总,并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查并核算奖励金额,形成奖励方案后,由联席会办公室统一报联席会评审。

(三)公示

奖励方案经联席会评审通过后,获得本专项支持资金的企业名单将在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网站进行公示(网址:slkfq.bjmtg.gov.cn),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联席会办公室负责核实公示期间反馈问题,无异议的,由联席会办公室报区长办公会审议批准,按公示结果组织资金拨付。

(四)资金拨付

该专项支持资金由中关村门头沟科技园管委会财务审计部统一拨付。   

                                             

五、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联系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
区石龙管委石龙经济开发区永安路20号3号楼一层大厅金国轩60805952
区科委新桥大街40号姜华 69854033
区经信委新桥大街46号梁玉69842584
区发改委新桥南大街28号安宁69824360
区地税局滨河路52号倪克平69864429
区国税局双峪路39-1号韩陆佳69850799
区统计局中门寺街16号孙旭69842142
区商务委双峪路39-1号陈玥69844215
区工商联新桥大街44号安鑫69852380
区工商局滨河路70号晋建民69869726
区人保局中门寺街16号赵川69843949
区财政局滨河路56号陆宽69844188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8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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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