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等2项项目征集公告及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发布时间:2018-07-24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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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征集公告



经海淀区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依据《海淀区2018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支持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支持方向
  1.海淀区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项目
  鼓励以“三山五园”历史文化景区、大运河文化带、西山永定河文化带建设为核心,开展古都文化、红色文化、京味文化和创新文化内涵的研究与挖掘,传承保护与利用。支持相关的文化演出、文化研究、文艺作品创作、文化衍生品开发等项目。
  2.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
  支持高新技术成果向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依托高新技术增强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感染力、传播力的项目;支持通过文化内容、文化创意和设计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项目;支持依托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和其他新兴技术,开发数字出版、网络视听、大数据广告、创意设计等的文化与科技融合项目。
  (二)支持类别
  支持类别包括文化设施配套类、文化服务类、文化活动类、文艺创作类、文化研究类、文化平台类六大领域。


二、支持方式

  通过评审的项目,专项资金将采取补贴、奖励两种方式予以资金支持。每个项目只能申请一种支持方式。
  (一)补贴类项目
  补贴项目支持额度根据项目投入、产生效益、重要性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社会单位项目一般不超过评审后项目总投资额的30%,最高补贴额不超过200万元。
  (二)奖励类项目
  奖励项目支持额度根据项目规模、产生效益、影响力与美誉度等因素综合研究确定,原则上单个项目奖励额度不超过200万元。


三、征集时间

项目征集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8月20日;


四、项目申报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推进全国文化中心建设、文化与科技融合类项目申报指南》。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82468035;

(二)项目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三)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项目申报指南(推动文化与科技融合).docx
附件一: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奖励类申请报告.doc
附件二: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奖励类).xls
附件三: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补贴申请报告.doc
附件四: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补贴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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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规范与提升项目征集公告



经海淀区人民政府第62次常务会议审议,依据《海淀区2018年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方案》,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8年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规范与提升项目。现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文化创意园区建设类

1.被市级授予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园区;

2.达到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标准(认定标准详见《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认定及规范管理办法》),但未被认定为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的园区。具有明确的产业定位和行业特色、成熟的相关配套基础设施、完善的公共服务体系,能够形成一定的品牌效应,已产生较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二)文化创意园区发展类

鼓励园区培育、引进优质文化创意企业,对引进行业领军企业总部入驻或者成功孵化上市公司(注册地和主要工作地在海淀区)的园区给予奖励(申请上市奖励的企业已完成境内、境外交易所公开发行上市,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


二、支持方式

通过评审的项目,专项资金将采取奖励方式予以资金支持。


三、征集时间

项目征集时间为2018年7月23日-8月20日;


四、项目申报要求

相关要求详见《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建设规范与提升项目申报指南》。


五、其它事项

(一)申报咨询电话:82468035;

(二)项目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回;

(三)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公告负责解释。


海淀区文化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7月23日


项目申报指南(园区).docx
附件一: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报告.doc
附件二:2018年度海淀区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投资明细表.xls
附件三:北京市海淀区文化创意产业园区申请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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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海淀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为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中关村科学城建设的若干措施》(京海发〔2018〕1号)和《关于进一步加快核心区自主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京海发〔2014〕10号),加快推进海淀区制造业智能化、高端化、绿色化转型,助力高精尖产业优化升级,现根据《海淀区促进重点产业发展支持办法》(海行规发〔2014〕10号),结合海淀区实际情况,发布2018年度海淀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


一、支持范围

1.支持数字化和智能绿色工厂的建设和升级改造,包括离散型制造和流程型制造,实现生产过程动态优化,制造和管理信息的全程可视化,企业在资源配置、工艺优化、过程控制、产业链管理、节能减排及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智能化水平显著提升。

2.支持网络协同制造,建设网络化制造资源协同云平台,实现企业间、部门间创新资源、生产能力和服务能力高度集成,生产制造与服务运维信息高度共享,资源和服务的动态分析与柔性配置水平显著增强。


二、申报对象

1.在海淀区注册并纳税、在海淀园纳统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申报支持范围1的企业需自己拥有工厂,可在外地生产,但产值、收入、税收等需纳入海淀统计,代加工不属于支持范围。


三、支持措施

1.符合支持范围1的,根据实际投入费用,按照最高30%的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2.符合支持范围2的,根据实际投入费用和服务效果,按照最高30%的比例进行补贴,最高补贴金额300万元。


四、申报要求

1.项目应在2018年7月31日之前完成,费用须是2017年1月1日-2018年7月31日之间发生的。

2.申报金额在3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交信用报告(含评级报告、征信报告和补充征信报告),信用等级达到BB级(含)以上及信用报告中没有不良信息记录,且在有效期内。申报金额在30万元以下的企业可自愿提交信用报告,提交信用报告的,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立项。企业可以在海淀园管委会确定的信用服务合作机构中自愿选择一家机构,向其购买信用报告。


五、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企业需登录统一申报平台(以下简称“申报平台”)进行网上申报。申报平台入口:zxzj.zhsp.gov.cn。

企业通过申报平台在线填写注册信息,按注册的组织机构代码(或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申报平台,选择“在线申报”栏目,按要求进行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

应报送的材料包括:

1.《海淀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2018年度)》(分别见附件1、2);

2.企业单位营业执照;

3.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4.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5.与申请书中“2017年1月1日-2018年7月31日实际支出费用”顺序、内容对应一致的发票复印件、合同或协议等;

6.承诺书(见附件3);

7.其它有关材料(如:信用报告、项目效果材料、相关资质证明及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二)提交书面申报材料

通过部门预审的申报单位,书面申报材料从网上申报系统导出打印,连同附件材料,按A4纸型胶装,一式一份,装订顺序为项目申请书、附件目录、附件材料,各部分用彩页分开,封面、骑缝处加盖单位公章,项目申报书单位意见处签字、盖章,合同、票据等证明材料加盖公章,交至海淀招商大厦。


六、申报时间及受理单位

网上申报时间:2018年7月23日-8月17日

纸质材料提交时间:另行通知

受理单位:海淀园企业发展促进处

联系人:郑雪,王瑞杰

联系电话:88497185,88498679

受理地址:海淀招商大厦西517室、西507

海淀园管委会
  2018年7月16日
附件1:海淀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支持范围1).docx
附件2:海淀区智能制造绿色发展专项资金申请书(支持范围2).docx
附件3:企业承诺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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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中关村海淀区管委会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