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8“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奖励资金申请流程

发布时间:2018-05-1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附件一: “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业绩概述

“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业绩概述:

创业类、工作类“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业绩概述(见botc.bda.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模板) ,按要求撰写完毕后电子版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刘蕾邮箱:liulei@bda.gov.cn,电子版经确认符合要求后,打印纸版盖章交学人中心刘蕾处。

联系人:刘蕾,电话:87162552

附件二: “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工作类)

1.《 “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劳动合同2月内到期的先续签);

4.申请人在新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或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社会保险证明及完税证明须提供距离申请日期一年内累计6个月以上的缴纳证明,或者其他在新区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证明材料;对应期限:201741日至2018331日。

 (注:完税证明须由申请单位确认代扣代缴单位名称,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完税证明》空白处填写代扣代缴单位名称(格式:代扣代缴单位:XXX),并加盖单位财务章,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补缴社保不能作为新区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证明材料。其他在新区工作不少于6个月的证明材料,需要单位对领军人才每年在新区工作不少于6个月情况进行公示,并盖章确认,公示见botc.bda.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模板.

5.申请人在职诚信声明(见botc.bda.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模板)。

 (注:申请人在职诚信声明,单位部分须由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其中之一签署(注明职务,不能本人签署);“申请单位盖章”须盖单位公章.)

6. “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奖励资金拨付至公司账户,由公司依据政策纳税后转交给个人。需提供公司账户信息(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附件三: “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奖励资金申请材料(创业类)

1.《 “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奖励资金申请表》;

2.申请人的身份证或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3.申请人本人出资额(或持股数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25%的证明材料;

 (注:需提供加盖登记主管行政部门档案查询专用章的“企业章程或章程修正案”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创办企业年度审计报告;

5.申请人在职诚信声明(见botc.bda.gov.cn,表格下载栏目下载模板)。

 (注:申请人在职诚信声明,单位部分须由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其中之一签署(注明职务,不能本人签署);“申请单位盖章”须盖单位公章。)

6. “新创工程·亦麒麟”领军人才奖励资金拨付至公司账户,由公司依据政策纳税后转交给个人。需提供公司账户信息(公司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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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海外学人中心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