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转发工信部《关于组织报送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及相关材料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各有关单位:
现将工信部《关于组织报送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及相关材料的通知》(工信软函〔2017〕1284号)转发你们,请按照要求时间、内容和形式,于2017年12月27日前,将《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电子版发送到我委联系人邮箱,纸质版(一式三份)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
联系人:薛继斌
电 话:010-57587960
邮 箱:xuejibin@bjeit.gov.cn和bjlhrhfwlm@allcen.cn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院3号楼517
邮 编:100029
附件:1.工信部关于报送工业互联网相关材料的通知
2.《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模板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7年12月20日
工信部关于组织报送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及相关材料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互联网+先进制造业” 发展工业互联网的指导意见》,全面了解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情况,编制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集,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项目库,现请你单位提供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的相关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的
全面了解各地方、行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情况,梳理典型经验做法,为编制工业互联网平台典型案例集和项目库提供支撑。
二、报送内容
(一)《地方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见附件1)。内容主要包括:各地方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介绍(包括政策措施、资金支持、经验做法及下一步工作考虑等),以及所辖地区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包括情况介绍、典型案例和典型项目)等。
(二)《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见附件2)。内容主要包括:相关企业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介绍(包括相关规划、资金支持、经验做法及下一步工作考虑)、典型案例和典型项目等。
三、进度安排
2017年12月28日前,相关单位完成报送材料编写汇总并反馈至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四、工作要求
(一)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填写《地方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附件1),并组织所在地区有代表性的工业互联网平台相关企业填写《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附件2)。
(二)请中央企业集团组织有关下属单位填写《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附件2)。
(三)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省会城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统一汇总、提交所辖地区企业的报送材料(含电子版)。中央企业集团统一汇总、提交有关下属单位填写的报送材料(含电子版)。纸质版请以机要交换或EMS邮寄方式报送我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并将电子版汇总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四)请相关单位认真组织做好材料报送工作,确保填报内容客观、真实、及时有效,报送材料电子版可在我部信软司网站(http://www.miit.gov.cn—信软司—信息公开板块)下载。
联系人:田洪川 陶 元
电 话:010-68208273
邮 箱:xinruansi@miit.gov.cn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邮 编:100846
附件:1.附件1:地方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docx
附件:2.附件2:企业工业互联网平台发展情况.docx
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2017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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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经信委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