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交控科技轨道交通联合基金拟资助项目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2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京科基金字〔2017〕56号


  在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交控科技轨道交通联合基金2017年项目申请期内,共接收来自10家依托单位提交的51项项目申请。经初步审查、通讯评审、会议评审、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交控科技轨道交通联合基金管理小组第六次会议审定,决定拟资助11项,拟资助总经费275万元。拟资助项目详细信息见附件1。
  现将以上项目予以公告。
  根据《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管理办法》及《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规定,市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实行公告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认为拟资助项目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均可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邮寄材料以邮戳日期为准)提出书面异议(格式见附件2)。以单位名义提出的异议,须写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异议,必须写明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电话和详细地址,并签名。异议处理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 系 人:冯永庆   朱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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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寄地址: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11-1室
邮  编:100195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交控科技
轨道交通联合基金管理办公室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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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