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创新券,你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发布时间:2017-08-28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之前我们发布的《注意|政府@你 你有一张科技创新券未使用》引起了网友们的广泛关注和热烈讨论,针对粉丝们普遍关心的一些问题,小编今天在这里帮大家梳理一下如何申请和使用创新券!


什么是创新券


首都科技创新券制度于2014年开始实施,由北京市财政局和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共同推出,旨在盘活首都优势科技资源,降低企业创新投入成本,支持科技创新活动,促进小微企业与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之间的产学研用合作。


创新券发放管理机构为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主要用于鼓励本市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充分利用国家级、北京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及北京市设计创新中心的资源开展研发活动和科技创新。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向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购买科研活动时使用。收取创新券的单位持创新券到指定部门兑现。



创新券的申请资质


一、申请对象


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


二、小微企业申请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职正式职工不多于100人,营业收入1000万元以下,注册资金不高于2000万元,具有健全的财务机构,管理规范,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自申请支持前两个年度以来(但不要求企业开业时间),除创新券专项资金外,未获得过任何市财政资金支持;


(三)与开展合作的单位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三、申请创新券的创业团队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不具备法人资格,还未注册企业;


(二)创业项目需具有产品研发及转化所需的测试或研发工作(不包括仅限创业文本策划的项目)。


对符合创新券发放条件,并在近两年在省部级以上创业大赛上胜出的前三名创业团队,或在京高等学校创业大赛上胜出的前两名创业团队,推荐机构应给予优先发放。


注意创新券只支持科技创新创业而开展的科研活动。按照法律法规或者强制性标准要求必须开展的强制检测和法定检测等其他商业活动,不纳入创新券的支持范围。


创新券的申请流程


一、申请流程:


创新券申请的流程分为四大步骤:


(一)申请资格自查


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要自查看是否满足首都科技创新券的申请条件。


(二)联系开放实验室


小微企业及创业团队根据自身的科技需求,寻找可以解决相应问题的实验室,在双方共同确认合作意向并达成一致意见后,可进行下一步工作(此项与申报时填写的项目信息相对应)。


(三)联系推荐机构,进行领券工作


在达成合作意向的基础上,小微企业与创业团队根据自身特点,在创新券推荐机构中选取符合的进行联系,确定推荐机构可以接收申请后,在系统提交创新券申请,登录“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系统”(网址:http://www.cxq-bj.cn),填写电子版《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信息表》,并将相关证明材料扫描后上传。网上申请资料填报完整后请及时与选定的推荐机构联系沟通,并配合相关申领工作。


小微企业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 税务登记证副本;

3. 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5. 近两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

6. 其他证明文件。除以上文件外,同时还可提供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书、现金流量表、计划使用创新券的科研活动简介或项目计划书等有利于自己申请取得创新券的证明材料。


创业团队网上提交的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 负责人身份证等个人信息文件;

2. 该创业团队获奖证明文件;

3. 其他证明文件。还可提供计划使用创新券的科研活动的简介或项目计划书等有利于自己申请取得创新券的证明材料。


(四)使用创新券

在获得创新券之后,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明确使用创新券,与专业服务机构及实验室协商后签署相应的创新券合同并在系统提交创新券合同信息,创新券项目执行后,由专业服务机构在系统绑定创新券。


兑现创新券时,专业服务机构需向办公室同时报送以下通过申报系统生成并打印的证明材料,并加盖专业服务机构公章:


1. 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的资质文件;

2. 项目活动基本信息表,包括小微企业或创业团队单位名称、项目名称、提供服务的科研机构名称、项目起止时间;

3. 测试检测、合作研发、委托开发、研发设计、技术解决方案或购买新技术新产品(服务)合同;

4. 项目收入发票;

5. 申报系统记录创新券的数量和系统生成的纸质汇总报表;

6. 创新券项目执行的证明文件,如测试检测报告、专利、著作权、新产品、新工艺、样机证明材料等。



二、关于推荐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


首都科技创新券工作引入中介服务,设立了推荐机构和专业服务机构。登陆首都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www.cxq-bj.cn),点击相应的服务机构列表,即可以根据您企业的实际科研需求进行相关查找。


推荐机构负责向办公室申请一定额度的创新券并组织发放,主要工作职责是审查小微企业以及专业团队的资质,确保发放的首都科技创新券符合管理办法的要求。


专业服务机构是科研院所在创新券工作中的唯一对外工作机构,实验室在向企业提供服务、收取并兑现创新券的过程中,具体委托一家专业服务机构,主要负责组织实验室开展科技资源服务,审核业务的真实性以及是否满足创新券发放要求、业务是否已正常完成、配套资金比例是否符合要求等,接收并兑现创新券。



三、关于创新券的额度计算


对于首次申请创新券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可获取并直接使用最高不超过5万元(10张)的创新券,超出5万元的部分参照非首次申请的创新券额度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


非首次申请创新券的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申请的创新券额度可采取分段超额累退比例法核定,核定比例如下:


1.每年度符合补贴要求的业务合同金额在10万元及以下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50%的比例核定;

2.超过1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25%的比例核定;

3.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最高不超过10%的比例核定;

4.超过100万元以上的部分,不再予以创新券补贴。


计算创新券可使用额度根据企业每年度提交的创新券项目累计合同金额进行计算,在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账号或者专业服务机构账号中,均有创新券使用额度计算器,可对企业当前可额度进行计算。



四、注意事项


1.小微企业和创业团队与实验室签署创新券合同时必须通过专业服务机构,签署的合同需要满足创新券要求,在合同中明确双方使用创新券,创新券和自有资金的数量等。


2.创新券可以连续申请,但必须将上一年度的创新工作完成之后才能继续申请下一年度创新券如果企业还有上一年度创新券项目未执行完,还未兑现,需要等到兑现后才能申请下一年度创新券。


3.涉外企业不接受创新券申请,因此企业法人为外籍的,不能申请创新券,企业类型为外企的,也不能申请创新券。各推荐机构发放创新券时,要注意查看法人身份证和营业执照。


4.传财务报表要求将所有财务报表合并成一个文件,一次上传,每张财务报表都要求加盖财务专用章,成立满两年的企业,上传前两年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两年的企业,上传最近的财务报表。新成立的企业,也需要上传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来证明公司资产和财务状况。


5.查找制定首都科技创新券指定的实验室,可以登陆首都科技创新券管理系统(www.cxq-bj.cn),点击上方服务目录,查看2016年度开放实验室,即可以根据您企业的实际科研需求进行相关查找。




版权声明

      本文由“全国科技创新中心”公众号原创,资料来源于北京市科委网站和首都科技创新券申报网站。欲转载请关注公众号后直接回复“转载”,按照要求转载即视为获得授权,否则一律举报。



长按二维码关注

全国科技创新中心


想了解更多资讯,快来加入我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