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关于印发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1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京能办[2017]2号


各区人民政府,有关委、办、局,有关能源企业: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近日已经市政府印发实施。《规划》提出了“十三五”时期建设国际一流和谐宜居首都能源体系的总体思路、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是指导全市能源发展的总体蓝图和行动纲领,也是编制实施 电力、燃气、供热、油品、可再生能源等领域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制订相关政策措施的重要依据。为更好发挥《规划》指导约束作用,确保2020年各项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如期实现,市能源与经济运行领导小组办公室按各区、有关部门和能源企业的职责分工制定了《〈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和能源企业要高度重视《规划》推进落实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定期检查考核,促进《规划》目标任务的顺利实施。主责单位要发挥好牵头协调作用,配合单位要积极配合完成好相关重点工作,形成推动《规划》实施的整体合力。

  二、抓好重点项目和重点任务落实。市、区能源管理部门要上下联动,充分利用现有重大项目协调机制,加强统筹调度,促进一批电力、燃气、供热、可再生能源等重点项目尽早开工、按期投运。重视做好《规划》中长期目标任务与本区、本部门、本企业年度工作计划的统筹衔接,抓紧组织制定一批专项行动计划或工作实施方案。

  三、营造《规划》实施的良好环境。加强规划信息公开,及时梳理汇总《规划》实施重要环节和结点的进展情况,多种方式加强宣传报导。高度重视、及时回应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和普通市民提出的意见和建议。重视发挥代表委员建议提案、专题调研、集中视察、督查对推动《规划》实施的积极作用。

  四、健全《规划》实施评估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管理,调整充实规划人员队伍,发挥专业咨询机构作用,加强规划实施第三方评估。根据全市总体部署,适时组织开展本市能源综合规划及各专项规划的中期评估工作。针对规划实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提出相关对策建议。

  北京市能源与经济运行调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8月4日

《北京市“十三五”时期能源发展规划》主要目标和任务分工方案

一、主要指标1

1.在强化能源节约、大幅提高能源效率前提下,2020 年全市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 7600 万吨标准煤左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政府有关委办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2.到 2020 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 500 万吨以内,优质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 95%以上。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委、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3.全市供电可靠率达到 99.995%,户均年停电时间下降到 27 分钟以内,其中四环路内、城市副中心、北京新机场等重点区域户均年停电时间控制在 分钟以内。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4.管道天然气覆盖全市,基本实现城六区外平原地区管道天然气镇镇通。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5.全市清洁供热比重达到 95%以上,余热和可再生能源供热面积达到 7000 万平方米。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各区政府、京能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6.基本完成全市老旧管网消隐改造。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二、打好压减燃煤攻坚战

7.到 2017 年,城六区及通州区、大兴区和房山区的平原地区实现基本无煤化。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17 年底

8.到 2020 年,全市平原地区实现基本无煤化。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市农委、市经济信息化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9.加快淘汰高耗能、高排放的行业和生产工艺,基本完成工业企业用煤设施清洁能源改造。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环保局、相关区政府、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10.2017 年底前基本淘汰全市 10 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完成大兴区、房山区的平原地区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大兴区、房山区政府、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17 年

11.2020 年底前基本完成全市供暖和工业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

主责单位:市环保局、市经济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12.鼓励采用“煤改天然气(LNG/CNG)”“煤改电”等多种方式削减山区村庄散煤。未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的村庄全面实现优质煤替代。

主责单位:市农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环保局、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13.四大燃气热电中心全面建成投运,实现华能电厂燃煤发电机组停机备用,本地清洁发电比例达到 100%。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朝阳区政府、中国华能集团华北分公司、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17 年

三、全面增强设施保障能力

14.外受电通道达到 14 条通道 30 回路,输电能力达到 3500 万千瓦左右。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15.到 2020 年,本地电源装机规模控制在 1300 万千瓦左右,清洁能源发电比例达到 100%,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容量比例达到 15%左右。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16.优化主干电网结构,建成新航城、通北 500 千伏变电站,完成安定 500 千伏变电站增容工程。提升负荷中心电网支撑能力。到2020 年,形成“以双环网为骨架、分区运行、区内成环、区间联络”的运行格局。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17.加快实施架空线入地工程,完成居民老旧小区配电设施改造及老旧电力管线消隐改造。加快配网智能化配套设施建设,光纤覆盖率达到 100%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18.农村地区供电可靠性达到 99.99%,户均停电时间降至 小时左右,户均变电容量达到 千伏安,农村电采暖用户户均变电容量达到千伏安,农村产业和生活用电环境显著改善。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19.建成陕京四线干线及高丽营—西沙屯、密云—平谷—香河、西集—香河—宝坻联络线,形成北京外围 10兆帕供气环网。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中石油北京管道公司、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20.推进大港和华北储气库群扩容工程,完善上游资源调度体系,满足本市 2020 年 50 亿立方米季节性调峰需求。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21.新建延庆、大灰厂、密云等接收门站及分输站,实现日接收能力 3.5 亿立方米。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22.在门头沟、平谷、密云和延庆等燃气设施相对薄弱地区,加快天然气(LNG/CNG)储运设施建设,提高农村天然气使用率。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有关区政府,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23.加快北小营二期、八角中里等调峰设施建设,大幅提高热网调峰供热能力。新建新街口内大街、学院路等连通管线,打通热网断头断点,优化热网运行方式。建成海淀北部地区等区域热力网。到2020 年,中心大网供热面积控制在 亿平方米以内。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京能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24.完成通州区域能源中心建设和燃煤锅炉清洁改造,扩大三河热电厂向通州供热规模,实现北京城市副中心清洁供热。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通州区政府、京能集团

完成时限:2017 年

25.以 2019 年世界园艺博览会、2022 年冬奥会筹办为契机,加快延庆新城清洁能源供热替代,推进张家口绿色电力向延庆供热。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农委、延庆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京能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26.实现涿州热电厂向房山供热,提升房山清洁供热比重。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房山区政府、京能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27.因地制宜推广太阳能、地源热泵等新型供热方式。推行供热特许经营试点。推进农村地区“煤改电”“煤改天然气(LNG/CNG)”集中供热试点。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28.加快现有油库设施布局调整,优化调整加油站空间布局。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中石化北京销售公司、中石油北京销售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29.将燕山石化原油加工能力控制在 1000 万吨以内,实施环保升级改造,实现资源高效利用,进一步降低污染物排放。加快设施升级改造,优化产品结构,增强清洁油品供应能力。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环保局、中石化北京燕山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四、实现可再生能源利用新突破

30.2020 年,全市可再生能源消费总量达到 620 万吨标准煤,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重达到 8%以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教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31.实施绿电进京计划,支持北京周边地区可再生能源基地建设,推动建立京冀晋蒙绿色电力区域市场。到2020 年,年外调绿色电力总量达到 100 亿千瓦时。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32.实施“阳光校园、阳光商业、阳光工业、阳光农业、阳光基础设施”五大阳光工程,加快分布式光伏在各领域应用。进一步扩大太阳能热水系统在城市建筑中的推广应用,鼓励农村地区太阳能综合应用。到 2020年,全市新增光伏发电装机 100 万千瓦,新增太阳能集热器面积 100 万平方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农委、市商务委、市教委、市交通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各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33.加快推动热泵在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应用。到 2020 年,全市新增地热和热泵系统供热面积 2000 万平方米。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农委、市水务局、市地勘局、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34. 2020 年,新增风力发电装机 45 万千瓦,总容量达到 65万千瓦;新增生物质发电装机 15 万千瓦,总容量达到 35 万千瓦。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35.加强国家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实证测试平台建设,重点攻关高效储能、智慧融合控制等关键技术,进一步提升风电、光伏等领域装备研发水平,加快推动重大科技成果交易转化,提升产业链核心竞争力。

主责单位:市科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完成时限:2020 年

五、引领能源绿色智能高效转型

36.加强并网控制、智能调度等关键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促进光伏、风能、热泵、燃气热电冷三联供系统与常规能源体系融合;推动多种能源系统高效耦合应用,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融合发展,分布式能源系统与城市热网、电网融合发展。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中关村科技园区管委会、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有关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37.推进延庆八达岭经济技术开发区、海淀北部、亦庄金风科技园等新能源微电网示范项目建设,探索完善新能源微电网技术、管理和运行模式,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供热、制冷、储能联动的综合运行调配。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科委、有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38.加快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能源系统建设,实现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系统的智能耦合运行,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 40%左右。

主责单位:市城市副中心行政办公区工程建设办公室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水务局、市地勘局、通州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北控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39.高水平建设延庆、崇礼赛区供热、供电、供气等能源配套设施,实现能源生产、输送和消费的智能高效。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重大项目办、市规划国土委、市发展改革委、延庆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40.北京新机场全面达到二星绿色建筑标准,航站楼等主体建筑可再生能源比重达到 15%以上。以分布式光伏和地热利用为重点,加快临空经济区绿色智能高效能源系统建设。

主责单位:市新机场办

配合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市水务局、市地勘局、大兴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41.加快推进昌平新能源示范城市建设,到 2020 年,全区可再生能源利用比重超过 15%。深入推进顺义、海淀、亦庄光伏应用示范区建设,到 2020 年,分布式光伏发电应用示范区新增发电装机容量超过 40 万千瓦,占全市新增规模 40%以上。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水务局、市地勘局、有关区政府、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六、深入推进节能降耗

42.在全市范围内加快淘汰能耗较高、污染较大的行业和生产工艺。严格执行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严控新增不符合首都功能定位的产业,坚决控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新建和改扩建。

主责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环保局、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43.积极推进煤炭行业“去产能”,实现本市煤矿产能全部关停退出。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经济信息化委、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规划国土委、市国资委、市金融局、市煤矿安全监察局、京能集团、门头沟区政府、房山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44.完善汽车充电设施布局,推广使用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科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市财政局、各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45.推行燃气电厂节能发电调度,严格机组能效对标与考核。全面推广余热余压利用,试点开展天然气高压调压站压差发电及冷能回收,加快推进气候补偿和烟气冷凝热回收技术改造,加强供热管网水力平衡调节,提高锅炉房和热网能源利用效率。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46.全面消除城乡电网高损耗供电设备,到 2020 年全市配电网综合线损率力争降低到 6.3%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47.深入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扩大公共建筑、工业企业需求响应范围,探索居民用户参与模式,建立 60 万千瓦需求响应库。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经济信息化委、市商务委、市旅游局、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京能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48.按照“控公建、保居民”的原则,完善有序用气方案,优化热电气联调联供机制,降低燃气电厂发电用气量。充分运用价格调节机制,实施阶梯性、差别化价格政策,控制季节性峰谷差,引导用户合理用电用气。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七、精细管理能源运行

49.整合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信息资源,建设首都能源综合管理数据库和智能调度平台。健全专项调度系统。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50.研究能源储备管理办法,完善天然气、成品油和液化石油气应急储备。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商务委、各区政府、中石化北京销售公司、中石油北京销售公司、京能集团、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51.建成唐山港液化天然气(LNG)储罐工程,推进市域周边应急储备设施,实施延庆液化天然气(LNG)等市内应急储备工程,新增应急储气能力 至 亿立方米以上。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规划国土委、有关区政府、市燃气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52.完善北京电网“黑启动”电厂电源,建立多条“黑启动”恢复路径,制定“黑启动”应急预案和实施方案。推动重要电力用户实施外电源及内部自备电源改造。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有关区政府、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53.加强能源应急机制和专业应急保障队伍建设,强化培训和应急演练,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各区政府、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八、加快能源市场化改革

54.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能源设施,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完善供热设施特许经营制度。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55.有序向社会资本放开电力增量业务,开展售电侧改革试点,形成多元电力市场。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

完成时限:2020 年

56.鼓励大型专业供热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和兼并等方式,推进供热资源整合,实现城市供热规模化、集约化经营。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有关区政府、京能集团

完成时限:2020 年

57.全面落实国家推进能源价格改革的总体部署,加快电力、燃气价格改革,逐步理顺供热价格,完善区域性、差别化价格政策。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市财政局、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58.强化行业安全监管,逐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全面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59.创新政府服务方式,提升能源领域智能化服务水平,为市民提供高效便捷公共服务。

主责单位: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各区政府,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20 年

九、规划实施保障

60.加强与国家部委及河北省、天津市等地区沟通衔接,完善跨区域规划联动机制,推动一批重大改革举措、重大工程项目落地实施。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

配合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61.完善市、区重大项目多层次协调推进工作机制,及时解决项目建设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按期投运。

主责单位:市重大项目办

配合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委、市规划国土委、各区政府

完成时限:2020 年

62.在规划实施中期阶段,由市能源主管部门组织对能源综合及专项规划全面评估,并将评估报告报市政府。

主责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配合单位:市城市管理委、有关能源企业

完成时限:2018 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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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北京市发改委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