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等9部门发布《关于复制推广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经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08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商流通函[2017]5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财政、交通运输、工商、质检、邮政主管部门,供销合作社: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5年以来,上海、南京、郑州、广州、成都、厦门、青岛、黄石和义9个城市开展了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9个试点城市以制度创新为核心,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流通创新发展促进机制、市场规制体系、基础设施发展模式、管理体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形成了一批典型经验和模式。现就复制推广试点经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可复制推广的主要内容

(一)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方面。主要包括:促进实体商业转型升级,创新电子商务发展模式,完善物流配送体系,促进城乡流通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区域市场一体化发展等方面的16项做法和经验。

(二)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方面。主要包括:推进地方流通法规建设、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创新流通执法模式、加强流通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9项做法和经验。

(三)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方面。主要包括:创新公益性农产品市场及社区商业设施建设、运营和管理机制,创新流通规划编制实施机制等方面的7项做法和经验。

(四)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方面。主要包括:健全流通管理工作机制、推进放管服改革、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等方面的5项做法和经验。

二、复制推广工作要求

借鉴学习和复制推广上述典型经验和模式,对于推动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复制推广工作作为促进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的重要举措,结合当地发展实际及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参考和借鉴9个试点城市的典型做法,积极转变职能,深化体制改革,创新制度机制,逐步构建与现代流通发展相适应的新体制、新模式,不断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国内贸易流通创新转型、提质增效。

 附件:国内贸易流通体制改革发展综合试点可复制推广试点经验 

                 商务部 发展改革委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 工商总局

质检总局 邮政局 供销合作总社

2017年7月25日

可复制推广的试点经验具体做法试点城市

试点任务一:探索建立创新驱动的流通发展机制
1.以智慧商圈建设为抓手的实体商业转型促进机制政府通过规划建设地面、地下、空中贯通的立体商圈,引入光纤宽带、无线网络、智能交通引导、商圈APP和大数据分析等手段,打造线上线下协同发展的智慧型商业街区,推动实体商业向全渠道、全品类、全时段经营转型升级;建立“示范项目共推、客流资源共享、体系标准共建、载体平台互联、市场主体互动、宣传渠道互通”的“会商旅文体”联动发展机制,拓展商圈功能,促进商业企业跨行业融合性发展。上海市
2.以精准服务保障为核心的实体商业转型促进机制建立常态化政企交流机制,提供“一企一策”的精准式综合服务保障,协调解决企业在创新转型过程中遇到的体制性障碍,促进企业整合国内国际资源、线上线下资源,通过收购国外品牌和网络品牌,提升企业品牌自营能力和融合发展能力。南京市
3.以平台服务为基础的专业市场转型升级机制整合工商、税务、海关、检验检疫等政府资源,建立专业市场公共服务平台,对接产业运营平台、电商交易平台以及其他社会平台,提供便捷的政务服务;引入国际供应链采购平台,帮助商户拓展海外订单;通过O2O平台整合政府与市场资源,提供服务众包、云仓储、云物流等定制服务。推动专业市场向展贸中心、众创平台和供应链服务商等转型。广州市
4.电子商务生态化、集聚化发展模式通过统一规划、政策扶持、连片开发、公共服务集成,吸引多类型、多业态的电商企业按照产业链、供应链关系有机聚合,构建电子商务发展的良好生态环境,打造总部引领、集聚发展、优势互补的电子商务产业集群。广州市
5.全方位服务小微电商发展模式推动小商品市场的实体商户整体上线,在实体市场内设立网商服务区,促进商户线上线下同步发展;构建“电商小镇-园区-专业村(专业楼宇)”多层次小微电商集聚发展体系;建立用地、奖励、租房补助等政策引导机制,实施园区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错位发展,支持园区品牌化、外向化拓展;组建电商联盟,抱团与金融、物流、电信等对接。义乌市
6.政策集成促进专业电商平台发展模式打造一批集交易、物流、金融、资讯等功能于一体,技术新、辐射强的专业电商平台企业,符合条件的企业经认定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后,可按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同时纳入地方贸易型总部企业,在财政资金投入、企业融资、人才引进、出入境等方面予以政策支持。上海市
7.“三位一体、管服合一、四维同步”的城市共同配送体系统一机构,统筹协调、编制规划和制定政策,形成组织、规划、政策三位一体的顶层架构;搭建集城市共同配送和交通监管于一体的网络服务平台,实现“管服合一”;形成仓储、车辆、运营、服务四领域的地方标准体系,引导城市配送标准化、规范化。成都市
8.以龙头企业为主体的跨省域物流协作机制支持龙头企业发起设立跨省域物流联盟,在场站建设、高速公路通行费减免、甩挂运输、节能减排、新能源车辆购置、物流信息化等方面给予政策和资金支持,引导联盟企业建立合作共享机制,开展跨区域营销和业务合作,实现甩挂车辆牵引车、挂车交换使用,托盘互换,车辆互租,票据互认,结算互用,客服互查。郑州市
9.航空、铁路、公路、海港“四港联动”的多式联运模式建立多方联动工作机制和综合服务平台,推进各类设施场站对接;创新多式联运业务模式,推动空运进出境航班与卡车内陆运输相结合,邮政与航空货运、中欧班列(郑州)相结合,形成“空进陆出”和“陆进空出”全程物流解决方案;推进多式联运海关监管中心建设和功能拓展,创新过境中转集拼、进口拼箱、整进分出等多式联运业务。郑州市
10.全链条、跨区域的物流标准化体系围绕托盘、周转筐、车辆、服务平台,开展标准化建设,在快速消费品领域推广全链条、跨区域托盘循环共用模式,在农产品领域推广“田头到灶头”全程不倒筐冷链配送模式;完善城市物流标准体系,发展区域联盟标准、团体标准,推动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建立长江经济带主要城市、内贸流通体制改革试点城市标准推广合作机制。上海市
11.龙头企业带动的托盘标准化及循环共用模式形成制造业龙头企业带动、商贸分销龙头企业带动、零售龙头企业带动三种托盘标准化运作模式,实现从原材料采购到运输、配送、终端网点的托盘循环共用,带动物流供应链效率和标准化水平提升。广州市
12.城乡统一的社区综合服务体系以整合商业及公共服务资源为主要内容,推动城乡社区采取统一的“1+5+N”模式建设综合服务体系,即建设1个便民综合服务信息平台,完善菜市场、便民超市、生活服务中心、养老中心、医疗服务中心等5项基本服务设施,叠加衣食住行等N项特色化、个性化服务项目。成都市
13.“三共三互”的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建立长三角区域市场一体化合作机制,着力打破地区分割,共同推动“规划体系共建、创新模式共推、市场监管共治、流通设施互联、市场信息互通、信用体系互认”,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区域现代市场体系;围绕“三共三互”,聚焦物流标准化、农产品流通、商品市场转型、打击侵权假冒、生活必需品市场应急保供、电子口岸合作等重点专题予以推进落实;在农产品流通领域,建立长江经济带9城市农产品流通联动发展机制。上海市
14.“共商共绘共建共享”的都市圈市场一体化发展机制共商发展大计,建立都市圈协同发展机制,形成都市圈“决策-协调-执行”三级运作模式;共绘规划蓝图,实施都市圈规划协同化,构建都市圈规划编制联动模式;共建基础设施,建立重大基础设施合作项目清单,形成区域产业体系融合互补发展模式;共享同城便利,推动南京、镇江、扬州同城化先行,建立以点带面的推进模式。南京市
15.内外贸一体化的商品市场发展机制依托市场采购贸易方式,实施境内外主体备案和联网管理,形成内贸采购与外贸出口一体化的贸易管理服务机制;培育贸易综合服务企业,为内外贸中小微企业提供采购、物流、通关、保险、融资等贸易供应链服务;依托传统市场的内贸分销体系,以自建、联营等形式在全国各大城市建立进口直营中心,打通进口商品国内分销渠道。义乌市
16.内外贸标准统一的鲜活农产品流通机制借鉴内地输港鲜活农产品和出口美日欧盟禽肉食品等质量标准、供应模式和管理方式,围绕“标准制定、产地准出、市场准入、产销衔接、追溯管理、市场建设、诚信体系、市场监管”八个重点方面,打造对接国际标准的城市鲜活农产品流通体系。青岛市

试点任务二:探索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
17.通过综合性立法明确流通管理权责出台全国首部地方综合性流通法规——《青岛市商品流通市场建设和管理条例》,以立法形式明确政府在商品流通规划、流通基础设施建设保障、食用农产品安全追溯、预警监测和应急储备、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管理权责,“授权立规”,提高行业管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青岛市
18.“三局合一、三级贯通”的城乡市场监管体制整合工商、质监、食药监等部门职能,统一组建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集中履行流通领域审批、监督管理职责,形成一条龙的监管体制;在乡镇(街道)整合工商行政管理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组建市场监督管理所;在村(社区)配备市场监管协管员,基本形成区(市)县、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贯通的市场监管体系,推动监管力量下沉。成都市
19.商务综合行政执法模式整合执法职能,组建市、区两级商务综合执法队伍,明确商务执法事权,健全执法工作制度,规范执法流程,落实执法保障,实现商务领域全面综合行政执法;健全上下联合、部门联合和跨地区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广州市
20.跨部门综合执法模式实行市场监管跨部门综合执法,制定综合执法事项目录,设立专门协调机构,组建综合执法突发事件应急稽查支队;建立“联动协作、随机抽查、督办问责”的综合执法工作机制;搭建三级综合执法平台,即全市一级集中受理和组织协调平台、相关部门二级归口管理和联动处置平台、基层组织三级情况摸排和信息采集平台。厦门市
21.机构统一综合执法模式一支队伍管执法,整合商贸流通执法在内的25个部门(公安除外)行政执法职能和17支行政执法队伍,组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执法大队;在乡镇设立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实现商贸流通及其它行政执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领域覆盖。成都市
22.以商务信用为核心的现代流通治理模式制定《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和使用管理办法》,制定数据、行为和应用“三清单”地方标准,实现政府部门基于“三清单”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建立商务诚信公共信息服务网络,率先在家居流通等六个领域建立“商务诚信评价导则”,打通行政与市场信用信息交互渠道;引入公众和行业协会参与市场管理,建立以信用分类管理为基础的监管资源分配新模式,提升监管效能,促进信用交易和优胜劣汰,形成“企业自治、公众评价、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的流通治理新模式。上海市
23.涵盖国内外市场主体的信用监管机制实行市场信用分类监管,建立涵盖14项良好信用和49项不良信用的线上线下信用评价指标体系;按照信用等级建立信用分类三级监管机制和诚信激励机制;搭建多部门协作的国际贸易与经济案件预警平台,建立国际贸易领域信用评价和失信通报机制。义乌市
24.以标准为核心的食品冷链市场管理机制对标国际标准,制定涵盖食品冷链全产业链的标准体系;建立政府支持引导、社会中介组织推动、骨干企业示范应用的标准实施应用机制;建立标准实施“分等定级”评估体系,加强标准在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准入、执法监督等行政管理中的使用,并将标准应用情况纳入企业信用体系,与招投标、融资、扶持政策等挂钩,建立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厦门市
25.“政府引导、市场运营、社会参与”的重要产品追溯体系出台全国首部地方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规章,明确企业主体责任,强化相关部门联合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责;以第三方追溯管理平台为载体,培育形成一批品牌追溯应用企业;以二维码技术为手段,方便消费者查询,提升消费者认知度、感知度,提高追溯监管效能。上海市

试点任务三:探索建立流通基础设施发展模式
26.“政府控股、企业运营、稳价保供”的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建设运营机制明确公益性农产品批发市场法定地位,建立政府控股、企业运营的建设运行模式,突出政府调控能力;建立稳价保供长效机制,加强区域供应合作,形成在田储备、实物储备、应急调运三级常态化保供体系,遇灾害性天气和突发事件减免市场交易费;完善质量安全保障体系,实现从“点监管”到“链监管”的全过程管理;建立直采直供网络,开展生鲜连锁配送,实现便民惠民。南京市
27.“政府投资、国企运营”的公益性农贸市场发展模式新建农贸市场由政府投资主导,纳入棚户区改造、新建居住区规划,落实用地指标及配建政策;已建成的农贸市场采取政府回购、回租、入股、奖补等形式进行标准化改造,保障公益性功能;成立国有投资公司,负责公益性农贸市场建设、提升改造和经营管理。郑州市
28.“三分离、两分开”的公益性菜市场投资、建设、管理机制将公益性菜市场纳入公建配套,列入控制性详规,要求与主体项目同步建设,优先保障用地;投资、建设、资产管理“三分离”,由财政部门组织投资,建设部门统筹建设,建成后移交市县国有平台公司进行资产管理;管理与经营主体“两分开”,由国有平台公司进行统一管理,引入市场主体超市化经营。成都市
29.严格配套要求的社区商业设施保障机制建立“两严格”的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规划保障机制,即严格落实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严格落实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面积和占比不低于10%政策;建立多部门联动的用地监管机制,确保社区商业服务设施用地性质;明确社区商业服务设施供应政策,即新建小区在土地供应时约定由用地单位负责建设、建成后由政府指定回购,由国有商业企业统一招租、统一管理,保障社区商业设施的配置。厦门市
30.对接“多规合一”的流通设施规划保障机制将内贸流通领域发展规划、商业网点规划等纳入全市“多规合一”一张图;建立“多规合一”管理综合平台,形成部门协调机制,优化审批流程,规范审批行为,加强批后监管,实现业务协同;建立大型商业设施用地出让咨询制度,成立大型商业设施用地咨询委员会。厦门市
31.严格自持要求的商业用地与设施调控管理制度出台优化商业用地供应结构的实施意见及商业网点布局规划,将商业地产项目自持比例和持有时间要求列入土地出让条件,对出让土地与商业网点规划的符合度与拟建项目的合理性进行事前评估,提高商业用地供应有效性和精准性;建立商办楼宇统计监测体系,及时评估、预警大型商业设施市场运行情况。上海市
32.商业网点规划公示、大型项目听证和商业面积预警制度制定地方法规,推进商业网点专项规划与本级经济社会发展等规划有效衔接,适时向社会公示;建立大型商业网点听证制度,听证意见作为项目审批建设依据;建立商业面积预警制度,对商业面积实行总量预警和核心区域面积预警;建立商业网点项目库,定期发布商业网点建设指导目录,合理引导市场预期。黄石市

试点任务四:探索健全统一高效的流通管理体制                          
33.流通管理大部门制成立“三块牌子、一套班子”的市商务委(旅游局、招商局);建立商务系统管理、执法、服务“三位一体”的职能体系,推进商务行政审批和行业监管“审管分离”机制;建立市商务综合服务中心,承担内贸有关社会化、专业化服务;推进“商旅文”在产业布局、项目建设、策划营销等方面一体化,形成“商旅文”融合发展的联动机制。黄石市
34.内贸流通领域的负面清单管理模式立足发挥自贸试验区改革溢出效应,率先在内贸流通领域探索负面清单管理模式,制定《上海市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准入负面清单》;围绕事中事后监管,梳理企业经营过程中涉及的相关资质、范围、行为等限制性和禁止性规定,制定《上海市内贸流通领域行业准入后行政管理目录》。上海市
35.负面清单与正面清单结合的专业市场管理模式出台专业市场的负面清单管理目录,从经营管理、证照资质、税务征收、消防安全、用工管理等五方面实施负面清单市场管理模式;出台专业市场的部门及街道管理权责目录,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监督、行政强制等,公开明示执法事项、设定依据和具体规定。广州市
36.一站式、一条龙的流通行政审批流程建立投资项目联审平台,实行“一口受理、一表缴费”一条龙服务模式,实施容缺预审、并联审批、多证联办工作机制,行政审批事项“应减必减”、政务服务事项“应进必进”、窗口进驻事项“进必授权”;实行外资企业委托登记,即“市局委托、县(市、区)局受理,网上呈报,远程审核、就近发照”。黄石市
37.政府+商会+企业共治共管的商圈管理模式成立商圈行业商会,承接部分政府职能,建立商圈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商会代表商户参与公共设施规划建设决策;发挥商会自治自律作用,制定并统一实施经营服务标准,统筹品牌引进、业态调整、设施改造、促销活动、人员培训。广州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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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来源:商务部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