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支持农村金融发展有关税收政策
发布时间:2017-06-15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 财税〔201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点击阅读原文可查看原文及附件。
内容来源:国家税务总局
内容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
发布时间:2017-06-15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 财税〔2017〕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一、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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