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人才专题之四:五维度全面解读”创新人才推进计划”
发布时间:2016-09-26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组织实施推进计划是落实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部署。推进计划作为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特殊支持计划(以下简称特支计划)的一个重要基础,是科技部门人才工作的重要抓手。在特支计划总体部署的10100人中有5100人由科技部通过推进计划来组织推荐,特支计划7类人才中3类是在推进计划中产生。推进计划和特支计划增强了科技部门抓人才工作的手段。组织实施推进计划对整个人才工作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期内容小编将为大家对本计划进行全面的解读。 ——研究方向符合科技前沿发展趋势或属于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 ——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已取得高水平创新性成果,在所在行业或领域业绩突出,具有较大的创新发展潜力,主要精力放在科研一线从事研究开发工作。 为海外引进人才的,须已回国工作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
2016年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重点推荐条件之一——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1971年1月1日以后出生),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部门科技部政策司和人才中心则表示:本计划从初评开始就严格把关年龄,无一超龄参选者进入复评。且要求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以上职称(企业科技人才可不受职称限制,并适当放宽学历要求)。
对于科研活动来说,不同年龄段有不同的创新活力,美国科学社会学家朱克曼对1901—1972年286名诺贝尔奖获得者的年龄进行分析得出,获诺贝尔奖研究室的年龄平均为38.7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具有较强创新能力的青年科技人才才是全社会的责任,党和国家一贯高度重视青年科技人才的培养,推进计划正是基于此背景下,选择在世界科技前沿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领域,对一批有潜力的中青年科技人才进行重点支持和培养,使其成为在相关行业和领域能够得到国内外同行认可、引领科技创新发展方向、组织完成重大科技任务的科技带头人。 创新来源于探索,科学研究更需要自由探索,很多问题在突破以前,很难在科技界形成共识。没有形成共识,就很难获得研究经费,难以实现自由探索。然而事实上,在自然科学研究领域,许多“真理”往往在少数人手里。没有科学精神,科学前沿是不可能有所突破的。自由探索可能体现的是一种学术氛围、学术方法、学术精神。不论是根据好奇心驱动的科学研究,还是以科学任务、科学项目以及以国家和社会需求来牵引的科学研究,在研究过程中,都需要提倡自由探索创新。推进计划不但鼓励个人研究自由创新,尤其鼓励团队领军人才具有带动整个团队自由探索的精神。 ——团队承担重大科研项目或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的重点研发任务,有明确的研发目标和发展规划。 ——团队创新业绩突出,研发水平居行业或领域前列,并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较好的发展前景。 ——团队结构稳定、合理,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可跨单位协作。 ——团队负责人年龄不超过50周岁(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并同时符合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的其他基本条件。如果说领军人才重点关注的是领头人物创新能力,创新团队则重点关注的是结构合理性和持续性。此次创新团队除负责人年龄放宽至50周岁,其他各项均需符合领军人才的基本条件,且增加了对团队的硬性要求:团队结构稳定、合理,具有一定的延续性。其核心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不超过15人。
共同的信念追求,知识结构、能力学历的互补,彼此的磨合适应均到一定程度,方能造就一个结构合理、有内在创新动力的团队。推进计划所支持的是依托国家重大科研项目、国家重点工程和重大建设项目,建设具有较高学术造诣的学术带头人,良好的创新氛围和持续创新能力,年龄结构和专业结构合理的重点领域创新团队。通过给予创新团队持续稳定支持,确保更好地完成国家重大战略任务,保持和提升我国在若干重点领域的科技创新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计划鼓励团队长期稳定的合作态度,严格杜绝为申报计划而临时组建的团队出现。 ——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者和实际控制人(为企业第一大股东或法人代表),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 ——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依法经营,创办时间为2年以上(2014年10月15日前注册),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成长性和创新能力。 ——企业拥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至少拥有1项主营业务相关的发明专利(或动植物新品种、著作权等),具有特色产品或创新性商业模式,技术水平在行业中处于先进地位。 ——创办5年以内的企业,最近1年盈利且主营业务收入不少于300万元;创办时间为5年以上的企业,最近2年连续盈利且净利润累计不少于500万元。 一是鼓励成果转化。推进计划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对象定位为所在企业拥有核心技术或自主知识产权的创业人才,同时该企业开发的产品具备技术先进或服务模式创新,有较强的市场潜力和竞争力或公益性价值。 二是鼓励企业为主体。推进计划要求申报人为企业主要创办人,且全职创业。也就是说,体制内的工作人员要申报的话,必须辞去原单位工作。但推进计划并不主张有科技成果或专利技术的科技人员都去创业,推进计划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导向是具有较强的创新创业精神、市场开拓和经营管理能力的人才。 三是加大对成长型企业的扶持。推进计划的科技创新创业人才重点向初创期和成长期企业倾斜,要求创办的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境内注册,企业创办一般不超过5年。科技型企业创业之初最需要扶持,推进计划将落实期权、股权和企业年金等中长期激励措施,加强科技与金融结合,加大对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支持力度。 ——申报单位应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含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研发机构)或科技园区。申报单位要有好的人才工作基础,人才培养体制机制改革力度大、政策突破性强,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鼓励申报单位选择具有鲜明特色和示范带动意义的内设机构或非法人机构作为示范基地建设单位。 ——申报单位为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的,应在相关科技领域具有较强科研实力;在科技人才的培养使用、评价激励、管理服务等方面先行先试、大胆探索;在培养拔尖和青年人才、产学研联合培养人才、人才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具有典型经验与做法,形成富有特色、取得初步成效的人才培养模式。 ——申报单位为科技园区的,应在培育和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方面成效突出;建立为创业人才服务的专业化技术服务平台和良好创新创业环境;在科技创新创业人才的引进、培养、激励等方面建立良好机制并取得明显成效。有业内专家表示,推进计划中改革力度要求最大的就是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建设。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牵头单位要求为科技园区或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学校、科研机构等;需要单位负责人高度重视人才培养工作,在政策和机制创新方面应凸显自身特色,具有明确的改革思路和切实可行的落实措施;尤其是在人才培养的体制机制改革方面积极探索且取得明显成效,能够发挥较强的示范、辐射和带动作用;换言之,只要是于培养创新人才有利的,在体制机制上可大胆尝试,勇于突破。
此次人才培养示范基地也鼓励产学研结合。要求基地充分发挥企业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主体作用,结合区域经济发展和产业发展趋势,整合优质资源,对创新人才培养基地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企业结合对高层次人才的实际需求,与相关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制定培养计划,提供实习场地,共同建立高层次创新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 推进计划评出来的不是个人和集体的终身成就荣誉奖,而是一项人才培养计划。因此,评出来只是第一步,如何培养才是更关键的。 鼓励冒尖。中国传统文化奉行循规蹈矩、中庸保守的价值观,在人才成长过程中,这种价值观很大程度上禁锢了人们的创新思维,压抑了个人的灵感和好奇心。推进计划为科研人员创造良好的成长环境,鼓励大胆想象、大胆创造,倡导学术自由,鼓励冒尖。 宽容失败。失败是科学的常态。但在我国目前的科技领域,对待失败往往不够宽容,所有的研究都要求必须成功,这显然是违反科学规律的,是一种不鼓励创新的环境。推进计划宽容科研失败,但绝不宽容管理的失败、学术道德的败坏。 营造环境。通过科学家工作室营造潜心研究的环境;领军人才营造关心青年人才,培养潜力的环境;创新团队营造鼓励持续合作的环境;创新创业营造鼓励成果转化的环境;示范基地营造体制机制创新的环境。通过推进计划的全面组织实施,从而营造全社会重视人才、重视科学的社会大环境。 服务为先。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单位之一科技部人才中心负责人表示,将通过以下几个方面积极服务于科技人才:搭建多层次多形式的学术交流平台,支持和帮助科技人才提升自身素质;搭建科技人才服务社会的平台,充分发挥科技人才的聪明才智;大力宣传举荐优秀科技人才,激励和促进科技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切实加强对科技人才的人文关怀,从工作上、生活上、学习上关心和爱护科技人才;建设科技工作者之家,努力为科技人才成长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示范引导。无论遴选、评估、监督机制是如何的公开公平公正,也无法保证入选的对象就一定是全国最好的。推进计划彰显了国家对人才的重视程度,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推进计划的组织实施部门将在一批批入选对象评出来后,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对入选对象典型经验和成功模式进行经验传播,示范引导,最大限度的实现推进计划人才培养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