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科技人才政策专题之一:《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解读
发布时间:2016-09-12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定位:青年科技人才培养,35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取得学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或取得博士学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者。
推荐对象:单位重点培养科研人员;已入选国家级人才计划不推荐
资助类别: A类:提高个人科研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托课题)B类:A+资助课题(自主选题)
培养周期:3年
资助额度:A类:10万;B类:10+25=35万
选拔人数:120名/年
提问
“新星计划”中A类人才的申报标准是什么?
申报A类人员应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并为第一负责人,或正在主持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且承担的项目(课题)结束期应为申报下一年12月(含)之后。
回答
此条要求申报A类人员必须正在承担国家级、省部级科研课题,并明确要求为第一负责人,需提供该课题证明材料。如为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同样需要提供项目(课题)证明材料佐证承担的项目(课题)结束期应为申报下一年12月(含)之后。
提问
“新星计划”中A类人才的扶持政策是什么?
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沟通能力。资助培养经费主要用于学习培训、国内外交流、申请专利、发表论文、出版专著等,资助额度10万元。
回答
提问
“新星计划”中B类人才的申报标准是什么?
申报B类人员申报的课题应属于应用基础研究或应用研究,与首都重点发展领域的技术需求紧密结合,且课题研究时间与计划资助时间一致。(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主持过企业关键技术研发项目的技术负责人;(2)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3)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4)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5)自申报日前两年内归国的海外留学人员。
回答
此条要求申报B类人员申报的课题起止时间与计划资助时间一致。例如于2016年度4月进行“2017年度北京市科技新星计划”的申报,所选课题起止期限应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
“省部级以上科技项目的主持人或主要参与人(排名前2位)”最好为第一位负责人。
“发明专利的获得者(排名前2位)”需提供发明专利证书。
另外,申报人如有出版专著或在权威期刊、SCI、EI等以第一第二作者发表过论文,则属于加分项。
提问
“新星计划”中B类人才的扶持政策是什么?
培养青年科技骨干提升综合素质,提高综合能力和科研水平。资助上述培养经费及课题研究经费,资助额度35万元。
回答
提问
“新星计划”选拔流程是如何进行?
(1)发布通知:每年4月科委网站公布申报通知www.bjkw.gov.cn; (2)政策宣讲:通知发布后召开,计划的新政策、申报过程中的注意事项,单位人事或科技主管部门负责人可参加;(3)推荐人选:北京地区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事业单位的青年科技骨干。每所高校推荐不超过4名,其它每个法人单位推荐不超过2名;(4)初审、答辩评审:材料评审(7月初),答辩评审(8月初);(5)确定人选:每年9月下旬主任办公会通过,公示,来年签订入选合同。
回答
提问
“新星计划”初审及答辩的评审要点是什么?
评选标准:以“重在选人”为原则,侧重人才潜力和选题价值
回答
初审采取分组会议评审形式,入选比例1/3,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参评材料的真实性有据可依;(2)申报人综合素质,个人科研方向与项目的结合度,个人培养的方案设计等;(3)申报人科研能力、科研思路、创新思维、社会认可度,通过参与的科研项目数量与层次、科研成果的获奖情况等反映;(4)相同条件下人选以从事的专业领域与首都的经济发展紧密结合的优先。
答辩评审采取面试答辩评审形式,入选比例1/2,重点关注以下几点:(1)个人综合素质:申报人语言表达顺畅,条理清晰,逻辑性强,专业知识功底扎实;(2)科研能力:依托(或申报)课题方案、技术路线合理,思路清晰,可行并科学规范;(3)团队与未来个人计划:初步建立团队,对自己正确认识,有明确的未来发展计划和安排。
内容来源、编辑:北京科技政策法规宣讲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