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申报中关村示范区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投资基金引导资金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3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大力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营造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以下简称中关村示范区)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与社会资本紧密结合,培育创新型科技企业发展,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快速发展,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产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4〕12号)、《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使投资和创业投资支持资金管理办法》(中科园发〔2014〕41号)等相关规定,现面向社会长期征集中关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以下简称引导资金)合作机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金类别及合作方式

引导资金是指用于参股设立创业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创投基金),通过财政资金的杠杆放大作用,使更多的社会资金投向中关村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高科技高成长创业企业的专项资金。引导资金由中关村管委会委托北京中关村创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关村创投)代为出资并负责日常管理和运作。

(一)产业投资基金

由中关村示范区领军企业或产业技术联盟等发起的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总规模不小于1亿元,采用市场化运营和激励机制,投资中关村示范区重大产业化项目。

(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

由中关村科学城重点高校院所、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军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协会、知识产权运营公司或代理公司等共同设立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总规模不少于5000万元,通过市场化的创新成果转化模式,促进高校院所、中关村开放实验室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

二、合作原则

1.每家创投基金的资本总额应不低于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与“641”产业领军企业等共同发起设立的创投基金资本总额应不低于1亿元。

2.引导资金在每家创投基金中的出资比例不超过该创投基金资本总额的30%。

3.申请合作的机构或管理团队需参与创投基金的出资。

4.创投基金对单个项目的投资上限不超过创投基金资本总额的20%。

5.创投基金应在银行开立专门账户托管资金,且闲置资金原则上只能以存放银行、购买国债或其他固定收益类产品等安全方式进行管理。

6.其他在《办法》中规定的原则或通过《办法》的修订而更新的原则。

三、合作条件

申请合作的机构应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良好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

2.管理团队至少具有3名从事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或相关业务5年以上的专业管理人员和核心业务人员;具有在高新技术企业投资方面的管理能力和优良业绩;在国际化运作方面具有一定的经验,并具有整合相关资源的能力。

3.“641”产业领军企业申请合作发起设立创投基金的,应具有一定的收入规模、较强的科技创新能力和产业链整合能力,产业联盟应具各一定的行业话语权和公信力。

4.中关村科学城重点高校院所等机构申请合作发起设立创投基金的,应综合排名前列、具有一定的科技成果数量和较强的科技研发和成果转化能力。

四、合作程序

1.中关村管委会根据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引导资金重点合作投资方向。

2.申请合作机构向产业处提交《基金组建方案》。

3.经产业处初审后符合支持领域方向的基金申请合作机构,应按照《办法》要求编制详细的创投基金组建方案,并提交相关附件材料,申报单位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具体材料包括:

(1)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创业投资管理机构投资决策机制、风险控制机制、激励机制的制度文件;

(3)主要管理团队成员的身份证明、履历资料;

(4)创业投资管理机构经营管理业绩的介绍;

(5)创投基金的设立方案(包括经营计划书、创投基金合作协议及委托管理协议要点、资金募集说明书等);

(6)其他证明材料。

4.申请合作机构提交详细的创投基金组建方案及相关附件材料,中关村创投根据中关村管委会的战略指导对年度内的申报方案进行优选。

5.中关村创投负责开展合作机构的尽职调查工作和合作方案商谈工作,组织投资评审委员会对申请合作机构及合作方案进行评审,并将评审结果报中关村管委会备案。

6.经备案的合作方案由中关村创投组织实施。

五、监督管理

1.获得引导资金支持的合作机构须按国家相关会计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专款专用,应接受中关村管委会的监督、检查和审计,并配合开展宣传、调研、报送企业信息、提交资金使用效益分析报告、产业分析报告等工作。

2.对引导资金使用中的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规定进行处理处分。对于弄虚作假骗取支持资金的申报机构,除按以上规定处罚外,中关村管委会将在中关村示范区网站予以通报,并追回已拨付资金,今后不再受理其相关公共政策支持资金的申请,取消与该机构的合作关系。

特此通知。

中关村管委会产业处联系人:

黄佳琪,电话:88827998 邮箱:jqhuang@zgc.gov.cn

中关村创投联系人:

玄文田,电话:82483081,18612936893

田 然,电话:82483081,15901277597

中关村管委会

2015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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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关村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