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关于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管理改革试点工作联合资助项目申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9-08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做好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的申请工作,现将有关联合资助项目申请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

(一)项目说明

本联合资助项目作为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组成部分,项目的申请、评审和管理,按照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相关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试点合作协议执行。

申请联合资助项目应符合《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指南》(附件1)。鼓励申请人同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下属单位联合申报。同时为了更好地对申报项目进行跟踪服务和过程管理,申请项目基本信息(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依托单位、合作单位、申请经费、项目摘要)将向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公开。

2016年度联合资助项目经费预算为360万元,资助强度不高于30万元/项,项目实施周期不超过3年。

申请人申请联合资助项目前应认真阅读《2016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联合资助项目申请须知》(附件2)。

(二)申请书撰写方式

申请人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依托单位工作系统(以下简称“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线撰写申请书。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登录路径:通过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站(http://www.bjnsf.org/)经“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网络化工作平台”登录 “依托单位工作系统”。

二、项目接收

今年接收依托单位项目申请分为两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电子申请书

1、申请人撰写

申请人于2015年9月7日后登录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按相关要求与提示撰写申请书,并请于10月12日16:00前通过该系统将电子申请书提交依托单位审核。

提示:

⑴无系统账号的申请人可向依托单位科研管理部门申请。

⑵申请人撰写、提交申请书功能于10月12日16:00停止服务,鉴于采用在线方式撰写申请书,系统需要一定处理时间,请申请人根据单位具体要求做好申请书的撰写安排。

2、依托单位审核

依托单位对本单位申请人、参与人的申请资格及申请人所提交申请书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审核。

审核时间:2015年9月8日至10月15日12:00

提示:审核过程中,依托单位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将存在问题的项目退回申请人修改。

3、依托单位提交

依托单位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提交电子申请书。

提交时间:2015年10月13日8:00至10月15日16:00。

提示:10月15日16:00以后依托单位提交电子申请书功能停止服务,请依托单位妥善安排提交工作。

(二)纸质申请书

1、打印申请书

依托单位可于2015年10月16日8:00后组织申请人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纸质申请书并完成签字盖章手续。

打印纸质申请书时间:10月16日至10月23日12:00前,请依托单位提醒申请人妥善安排好打印申请书的时间。

提示:纸质申请书(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在完成签字盖章手续后由依托单位统一提交我办。

2、集中接收申请书

我办于2015年10月22日至10月23日16:00前集中接收依托单位统一报送的纸质申请书(过时不接收)。要求如下:

(1)纸质申请书原件及要求报送的纸质附件材料(一式一份)。原件是指经单位签字盖章后并带有申报编号、条形码、版本号及水印的纸质申请书。

(2)提交申请时需提供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申请项目清单,该清单可通过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打印。清单上所列项目应与所提交的纸质申请书一致,若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数量少于申请项目清单中所列项目数量时,需在此清单中注明未提交纸质申请书项目的数量、申报编号、项目名称、申请人姓名和未提交原因。

(3)不接收邮寄的纸质申请书。

(4)纸质申请书不符合上述规定的不予接收。

接收地点:海淀区四季青路7号院2号楼310室

时间安排:2015年10月22 -23日

三、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办公室

联 系 人:冯永庆 倪文龙

联系电话:66154813 88491860

联系单位: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 系 人:刘娟

联系电话:68730094

四、依托单位工作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58858680 58858689

时  间:工作日 9:00-17:30

特此通知。



               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北京市科学技术研究院

             联合资助试点工作管理办公室

              2015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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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市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