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 关于印发《加快发展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8-20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的工作要求,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快速发展,为北京建设科技创新中心提供有力支撑,市知识产权局、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市财局、市商务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市版权局联合制定了《加快发展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实施意见》,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北京市版权局

2015年2月5日

加快发展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2014-2020年)》,加快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的发展,服务北京科技创新中心和文化中心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在提升专利、商标代理质量的基础上,大力鼓励非代理类新兴服务业态发展,支持服务机构为京津冀一体化建设服务。积极支持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区和国家技术转移集聚区建设,鼓励服务机构在集聚区内协同发展,开展引进国际高端知识产权服务人才开放性试点工作。建设中关村知识产权要素一条街,支持入驻集聚区的高端服务机构享受房屋补贴、参与高端人才培养等扶持政策。

  二、搭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全国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支持服务机构通过平台为知识产权运营提供价值评估、交易经纪、咨询等知识产权服务。加快北京市知识产权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向社会公众提供基础信息服务,并探索提供商用化信息服务。建设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平台,展示行业形象,发布行业发展动态,建立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统计网络调查机制。

  三、支持服务机构享受相关税收政策。知识产权服务合同不缴纳印花税;合理确定合伙型专利代理机构的应税所得率;查账征收的合伙型服务机构职业责任保险在缴纳合伙人个人所得税之前扣除;公司制服务机构投保的职业责任保险在缴纳企业所得税之前扣除。支持服务机构参与软件企业认定、软件产品登记、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享受相应税收政策。

  四、培育品牌服务机构和高端人才。在知识产权各服务领域培育一批品牌服务机构,遴选知识产权服务业领军人才。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从业人员执业教育和培训,探索开展知识产权境外培训,与高校联合设立知识产权国际化人才培训基地,培育国际化、复合型的知识产权高端服务人才。依托知识产权服务领军人才组建师资队伍,通过在高校建立知识产权学院、开设专利代理和信息检索利用类实务课程、与服务机构联合建立学生实习基地等方式培养知识产权实务人才,建立高校毕业生到服务机构就业绿色通道。

  五、鼓励为知识产权创造提供优质服务。引导服务机构与大学、科研机构对接,挖掘、撰写具有更高市场价值的专利。鼓励服务机构帮助北京市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园区企业提高专利质量和价值。鼓励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支持服务机构为创新主体的知识产权创造提供优质服务。支持行业协会开展专利、商标代理执业培训,提高代理行业服务能力。

  六、鼓励为知识产权运用提供优质服务。支持服务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评估、价值分析和交易经纪等业务,为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专利保险、知识产权小额信用贷款、转让和许可等转化运用活动提供服务。以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形式,为知识产权运营活动提供政策性支持。支持服务机构积极参与重大产业规划、政府重大科技经济活动等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活动。支持服务机构通过提供信息深度加工服务,为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提供决策参考。

  七、鼓励为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优质服务。鼓励服务机构帮助企业及行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服务机构参与知识产权海外预警和涉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鼓励服务机构为企业开展海外知识产权运营活动提供服务。引导服务机构参与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工作。为服务机构开展涉外法律服务进行指导和培训,提升知识产权法律服务水平。

  八、加强行业自治自律。支持成立知识产权服务业行业协会,完善各类知识产权行业协会组织体系,推动中关村知识产权服务业联盟建设,加强行业的自治自律管理。指导行业协会对知识产权代理、法律、信息、商用化、咨询和培训等服务领域开展评优表彰工作。支持行业协会推荐优秀的专利、商标代理人参与知识产权诉讼服务。指导行业协会建立和推行知识产权服务行业标准,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和规范化水平。




来源:首都之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