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 关于做好2015上半年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9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根据财政部、商务部关于印发《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4〕36号)及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企[2014]2494号)有关规定,为做好2015年上半年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原中小企业及 “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申报系统
  1、 上年度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下的中小企业使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进行网上申报;
  2、 上年度进出口额在6500万美元以上的“双自主”企业使用“北京市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申报系统”(bj.smeimdf.org)进行网上申报。
  项目计划申报不需要提供书面材料。

  二、 网上受理时间
  项目计划申报从2015年6月29日起至2015年7月20日24时。

  三、 申报项目限制
  由于资金有限,本次申报期每个企业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10个,“双自主”企业申报项目个数不超过15个。
  本次申报的项目计划应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已经实施的、符合《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中附件一规定中小企业及“双自主”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支持方向的项目。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或经授权的12个区县商务部门(见附件)联系。
  联系电话:87211882、87211878、87211885




来源:北京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