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在线提交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资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24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方便企业申报本年度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局拟于2015年6月25日开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现将通过申报系统在线提交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示范企业申报资料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2015年6月25日至2015年7月3日,申报时间以本通知为准。
二、在线申报程序
(一)企业注册
企业登陆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板块,通过“企业入口”进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并注册。
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网址:www.cneip.org.cn
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和优势企业申报系统网址:http://shenbao.cneip.org.cn/
(二)选择推荐单位
企业选择“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作为推荐单位。
(三)在线填写申报书
企业成功注册后可登陆并在线填写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或示范企业申报书。
(四)上传工作方案
企业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并结合企业近期知识产权重点工作撰写工作方案,并上传至申报系统。
(五)提交
企业完成以上步骤后可点击“提交”按钮,点击后即完成在线申报。提交后将不能再修改申报文件和材料。
三、申报材料
(一)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完成在线申报后,仍需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提交《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申报书》、《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工作方案》和其他相关及证明材料的纸质申报材料。
(二)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应提交以下材料《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书》、《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和其他相关及证明材料。
四、其他事项
(一)企业撰写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方案应紧密贴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作方案》中的要求并结合企业未来三年知识产权工作重点,明确工作基础、工作目标和任务及工作举措等内容。
(二)企业应于本通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完成在线申报,并将全部申报材料提交至北京市知识产权局产业促进处。
(三)申报材料提交纸质文件一式两份和电子版一份,纸质文件按顺序装订并加盖企业公章。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特此通知。

联系人:苏品 张檬;联系电话:84080084 84080081;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17室(产业促进处)
电子邮件:chanyechu@bjipo.gov.cn

附件:证明材料列表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5年6月23日




来源:北京市知识产权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