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 | 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11   来源:北京科技政策宣讲团

为推动雏鹰人才工作发展,发现并培育一批国内外优秀创业人才,现组织开展2015年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申报主体包括两类雏鹰人才:

(一)30周岁以下到中关村示范区创业的国内外优秀人才,当年度内(2014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新注册成立企业,注册资本50万元及以上,且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银奖获得者;

2.“挑战杯”首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金奖获得者;

3.其他有影响力的全国创业大赛金奖或同类奖项获得者。

(二)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管理机构推荐的国内外优秀人才,且同时须满足以下条件:

1.所创办企业应为2年内(2013年6月1日-2015年5月31日)在中关村示范区内初次注册;

2.所创办企业注册资本在100万元及以上;

3.所创办企业获得经中关村管委会认定的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风险投资等投资管理机构投资(详细名单见http://www.zgc.gov.cn/kjjr/trzfwxx10/85104.htm),投资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且所占企业股份比例总和不高于30%;

4.雏鹰人才担任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为企业主要创始人。

注:曾获得海归人才和雏鹰人才支持资金的,不再重复支持。)

二、申报材料

1.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书(由分园管委会填写,须加盖公章);

2.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汇总表(由分园管委会填写,须加盖公章);

3.雏鹰人才创业企业资金申请书(由申报企业填写,须加盖各企业公章);

4.申报企业提交的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明(身份证或护照)、公司章程(需加盖工商局备案章)、投资协议或挑战杯等其他创业大赛获奖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所有材料均须加盖企业公章)。

三、报送要求

1. 请各申报企业将第2、3、4项申报材料一式2份(纸质版)报送至各分园管委会,由分园管委会填写申报材料1并汇总申报材料2后,按顺序统一胶装报送至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各分园管委会申报材料装订顺序:封皮—目录—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书—雏鹰人才创业支持资金申请汇总表—彩页—申报企业材料(企业1相关材料—彩页—企业2相关材料—彩页—……),企业1、企业2等材料装订顺序须与汇总表排序一致。

3.请各分园管委会同时提交所有申报材料电子版,以申报企业为主体分别建立子文件夹,总文件夹以各分园管委会命名。

注意:请各分园管委会严格按照上述要求报送材料,中关村管委会人才处只面向各分园管委会受理申报。

三、申报受理

(一)受理时间

2015年6月15日—2015年6月20日

(二)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受理单位: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联 系 人:张文琼、于丽、刘鉴先

联系电话: 88828942、88828944、88828905

联系地址:海淀区阜成路73号裕惠大厦C座626室

中关村管委会人才资源处

201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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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关村管委会